门诊工作中发现,3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有100度以上的散光,弱视的发病率大大提高。而且经矫正治疗后,散光不容易消退,绝大多数仍然会保持治疗前的散光度,使得摘镜困难。尤其是150度以上的散光,往往携带终生。散光是屈光不正的一种,通俗讲就是眼球不圆。散光的发生原因不详,可能于遗传、营养,不良用眼习惯有关2岁以前是儿童眼发育最快的阶段,门诊工作中我们发现,如果6个月发现散光,今早进行用眼习惯和营养的干预,很多中高度的散光可以快速下降,2岁前发育至正常范围。有效避免3岁后,由于散光造成的视觉障碍,佩戴矫正眼镜。建议儿童6个月一定要检查一下有无散光。
在门诊经常能看到家长因为发现孩子是弱视而伤心落泪。这主要是对弱视缺乏了解而导致的。 弱视是儿童期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是孩子5岁视力发育达到1.0,5岁前由于屈光不正(远视,近视,散光)等非器质性病变而出现视力低下,戴镜也不能矫正到1.0(就是配镜时怎么也不能配到1.0的视力的情况)。 但儿童发育的特点是可塑性强,完全可以通过戴镜等方法矫正,以获得满意的效果。有一个孩子叫戚某某,因孩子的父母在外地,一直由爷爷,奶奶带。4岁转托时发现右眼1.0,左眼0.1(视力表最大的),奶奶知道后心脏病发作,常常以泪洗面。在我们的耐心解释后,配合治疗,3个月后左眼视力恢复到0.8。这只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例子。但要告诉家长,弱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采取放任的态度,将贻误战机,使孩子的视力终生不能恢复,留下遗憾! 因此,建议家长要早发现(定期检查视力),早治疗,还孩子一双明亮的眼睛。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普及,儿童门诊视力异常的孩子越来越多,初诊年龄越来越小。近视、散光、弱视应该早发现、早治疗。那么孩子应该多大检查眼睛呢?2013年4月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儿童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中要求:婴幼儿出生后应在以下时间进行眼科检查:(1)42天(先天前节发育性眼病筛查)项目:眼外观,附属泪器检查,光照反应,裂隙灯,红光反射(2)3个月(追随等眼球运动)项目:眼外观,瞬目反射,红球试验,裂隙灯,红光发射(3)6个月(筛查先天性斜视及屈光不正)项目:眼外观,3月未成功项目,视物行为观察,眼位检查,眼球运动检查,视力屈光筛查(4)6个月后半年一次(筛查斜视及屈光不正)(5)5岁以后3个月-半年1次(筛查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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