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胶质瘤作为比较常见的恶性肿瘤,具有预后不良,常规治疗的疗效较差,而且容易复发等特点。脑胶质瘤复发,好发于首次术后8~9月,对其治疗也是众说纷纭。近年来,有报道称,在定期随访过程中,通过各项辅助检查发现患者出现术后复发,进行再次手术治疗,能够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本研究中,2010年04月至2012年04月期间,我院20例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实施再次手术治疗,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现将结果汇报如下,以供临床参考。1.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2010年04月至2012年04月期间,我院20例复发性脑胶质瘤再次手术患者,其中男11例,女9例,年龄14.5~65.7岁,术前KPS评分为50~100分。两次手术间隔为4~24个月,其中间隔4个月的有4例,间隔8个月的有7例,间隔12个月的有6例,间隔24个月的有3例。脑胶质瘤病灶主要分布在额叶、额顶区、颞叶、颞顶区、枕叶、顶枕区等。20例脑胶质瘤患者中,包括14例星形细胞瘤,3例少枝胶质细胞瘤,2例胶质母细胞瘤,以及1例室管膜瘤。1.2 首次手术治疗情况根据WHO病理分级标准,其中处于Ⅰ级的有7例,处于Ⅱ级的有8例,处于Ⅲ级的有3例,处于Ⅳ级的有2例。其中首次手术治疗,13例脑胶质瘤患者采取肉眼全切除,7例采取次全切除术。首次手术治疗术后,全部给予联合化疗和放疗。1.3再次手术的指征颅内压力增高,和/或者神经系统的临床症状出现恶化表现,CT扫描检查结果表明肿瘤病灶出现复发。2结果2.1两次手术间隔对再次手术后患者生存期、生存质量的影响首次术后4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3~20个月;首次术后12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12~30个月;首次术后12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24~45个月;首次术后24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40~80个月。很明显,首次术后12个月之后复发的,其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2.2术前病理分级对术后生存期的影响术前病理分级处于低级别(Ⅰ级和Ⅱ级)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18~80个月;术前病理分级处于高级别(级和级)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4~27个月。很明显,低级别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其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2.3 首次切除情况对术后生存期的影响首次肉眼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的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6~75个月;首次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3~24个月。很明显,肉眼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其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3 讨论 首次术后复发时间间隔相对越短的脑胶质瘤患者,其再次手术术后的生存时间也相对越短。本研究中,首次术后4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3~20个月;首次术后8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12~30个月;首次术后12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24~45个月;首次术后24个月复发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后生存期为40~80个月。该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该理论基础。 首次手术治疗的胶质瘤病理级别相对越高的患者,其术后复发时间的间隔也相对越短,并且随着胶质瘤病理级别的增高,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时间也相对缩短。对于占位效应比较明显的脑胶质瘤病灶,有利于手术病灶的切除,术后减压效果相对较好,相对较明显的改善了术后的生存质量。本研究中,术前病理分级处于高级别(Ⅲ级和Ⅳ级)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4~27个月。研究结果也证实了上述理论基础。 首次能够完成肉眼全切除的脑胶质瘤患者,其肿瘤病灶多位于功能相对次要的部位,并且肿瘤切除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首次进行全切除的脑胶质瘤患者,其肿瘤病灶多位于功能区,病灶压迫造成的功能障碍,相对比较明显,所以,即使是再次手术治疗,其难度也相对较大,而且,其术后生存期也有所缩短。首次肉眼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6~75个月;首次次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为3~24个月。 本研究中,2010年04月至2012年04月期间,我院20例复发性脑胶质瘤再次手术患者,首次术后12个月之后复发的,其再次手术治疗后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低级别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其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肉眼全切除的复发性脑胶质瘤患者,其再次手术治疗的术后生存期明显延长。总而言之,对于复发脑胶质瘤患者,根据首次手术治疗及复发情况,选择再次手术治疗,可以延长患者术后的生存期,以及改善其生存质量。
脑胶质瘤作为颅内比较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近年来,其发病率呈逐年增高趋势。脑胶质瘤可以出现在中枢神经系统的任何部位,如果治疗不当,或者治疗不及时,将危及患者的生存质量。手术切除是治疗脑胶质瘤的首选治疗方法,而传统手术方式的死亡和致残率相对较高。近年来,随着显微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渐应用于脑肿瘤的切除中,并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本研究中,2009年03月至2012年03月期间,我院诊治的40例脑胶质瘤患者,全部给予显微手术治疗,取得较好临床疗效。现将结果汇报如下,以供临床参考。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2009年03月至2012年03月期间,我院诊治的40例脑胶质瘤患者,其中男24例,女16例,年龄13.5~66.5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并结合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符合WHO相关诊断标准,所有患者均确诊为脑胶质瘤。其中,幕上肿瘤25例,幕下肿瘤15例;肿瘤直径<5cm的有10例,肿瘤直径>5cm有30例;病理分级处于1~2级的有29例,病例分级处于3~4级的有11例。1.2 手术方法 术前半小时,快速静脉滴注10mg地塞米松和250ml 20%甘露醇。依靠MRI影像检查,对肿瘤进行准确定位。同时,设计皮瓣的大小和位置,目的以最小的切口,达到最大的术野显露。常规采用冠状入路、经翼点或扩大翼点入路、后正中或旁正中入路等手术入路方式,尽可能避开颅内的重要功能区,待表面蛛网膜被松解后,通过显微镜,可见肿瘤位于脑白质,显示为紫红色或者鱼肉状。严格按照由肿瘤外围水肿带,或者胶质增生带顺序进入,分离时注意对脑组织的保护,完全清楚肿瘤组织。1.3 脑胶质瘤切除程度评估标准 ①Ⅰ级:肿瘤病灶全部切除,病理结果显示没有肿瘤细胞。②Ⅱ级:肿瘤病灶全部切除,仅限于显微手术切除,但是没有病理学证实,全部肿瘤被切除。③Ⅲ级:肿瘤病灶基本全部切除,疑似或者少许肿瘤组织残留,但不超过总肿瘤组织的5%。④Ⅳ级:肿瘤病灶大部分切除,切除肿瘤大于80%。⑤Ⅴ级:肿瘤病灶部分切除。1.4 临床疗效判定标准 ①显效:肿瘤病灶消失;②有效:肿瘤病灶缩小≥50%;③无效:肿瘤病灶缩小处于25% ~50%之间。总有效=显效+有效。2 结果2.1 显微手术治疗脑胶质瘤的切除程度 40例脑胶质瘤患者中,显微手术切除肿瘤后,有13例切除程度为Ⅰ级,17例切除程度为Ⅱ级,6例切除程度为Ⅲ级,4例切除程度为Ⅳ级,0例切除程度为Ⅴ级。2.2 脑胶质瘤显微手术的临床疗效 40例脑胶质瘤患者中,纤维手术切除后,15例显效,24例有效,1例无效,其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7.5%。3 讨论 术前根据影像学检查结果,设计显微外科手术的手术切口,使肿瘤组织可以充分暴露肿瘤,同时减少脑组织不必要的暴露,更好得保护神经功能。显微手术时,可以通过自动牵开器,使病灶组织可以充分暴露,从而减少对脑组织的牵拉性损害;而且,还可以对肿瘤组织、肿瘤胶质增生带、瘤周等组织,进行更清楚地辨别,不仅能够做到镜下状态进行肿瘤全切,而且还可以保护重要区域的脑组织,保证重要区域脑组织的血供,最大限度地保留脑神经功能。正常脑组织在镜下呈白色,质地稍韧、光滑、内部血管相对较小;而镜下肿瘤组织多呈灰红色、黄褐色,质地相对较脆,为烂鱼肉状,呈浸润性生长,内部血管相对较多,并且,在肿瘤组织与正常脑组织之间,多数存在水肿带或者皮质反应带。由于肿瘤组织与正常脑组织水肿区的存在,所以,在手术显微镜下,可以根据区域分界,相对比较容易地切除肿瘤组织,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胶质瘤的全切除率。如果肿瘤组织相对比较表浅、比较小时,则将周围的蛛网膜,以及供血血管,进行电凝处理,而保护和游离正常的血管组织,将供瘤血管电凝切断,直至整块肿瘤病灶被切除。如果肿瘤相对较大,首先切除肿瘤内组织,然后进行全切除。对于重要功能区的肿瘤病灶,可以由非功能区入口,从而进入功能区的肿瘤病灶,在显微镜下实施肿瘤全切或者次全切术。显微手术治疗脑胶质瘤可以更为彻底对切除肿瘤,而且创伤相对较小,手术适应证适当扩大,克服了传统手术治疗方法的某些缺陷,显著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本研究中,我院诊治的40例脑胶质瘤患者,显微手术切除术肿瘤后,有13例切除程度为Ⅰ级,17例切除程度为Ⅱ级,6例切除程度为Ⅲ级,4例切除程度为Ⅳ级,0例除程度为Ⅴ级。40例脑胶质瘤患者中,显微手术切除治疗后,15例显效,24例有效,1例无效,其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7.5%。总而言之,对脑胶质瘤患者,显微手术治疗创伤小,切除更彻底,并且并发症少,显著提高了临床疗效,值得临床推广。
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发热是疾病变化的灵敏而客观的指标,也是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常见的症状。体温越高,首次高热发生的时间越早,高热持续时间越长者预后生活质量越差。对高血压性脑出血高热患者采取合理、有效的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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