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超过 42 周(≥294 天)出生的新生儿称为过期产儿。因为过期妊娠影响胎儿的发育,增加患病率及死亡率,因此过期妊娠危险程度较高。若诊断失误或处理不当,可造成新生儿窒息和死亡。
妊娠期超过 42 周(≥294 天)出生的新生儿称为过期产儿。因为过期妊娠影响胎儿的发育,增加患病率及死亡率,因此过期妊娠危险程度较高。若诊断失误或处理不当,可造成新生儿窒息和死亡。
本病的病因尚不明确,目前认为,本病的发生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下述人群更容易患过期产儿,需加以注意:
有如下不可改变的危险因素的人群,更容易得病
高龄产妇:年龄大于 35 岁,且是初次怀孕的母亲,出现过期产儿的风险较高。
剖宫产史:有过剖宫产史的母亲,较顺产的母亲出现过期产儿的风险更高。
妊娠期并发症:出现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高血糖、妊娠胆汁淤积综合征等的母亲,出现过期产儿的风险比较大。
有如下可改变的危险因素的人群,更容易得病
环境因素:生长在高海拔地区,由于氧分压较低,产程发动早,过期产儿发生率较低。
内分泌因素:若孕妇内分泌失调,激素分泌异常,比如长期作息不规律等,均可能导致患病风险增加。
生活习惯:跟孕妇怀孕期间经常卧床休息,活动过少有一定的关系。
营养状态:营养过剩,补充维生素 E 过多也可能导致本病发生。
过期产儿的表现根据胎盘的功能情况有所不同。胎盘功能良好的过期产儿,外观表现可与正常胎儿无太大的差异;胎盘功能不足的过期产儿,外观表现像一个“小老人”。
部分过期产儿可能出现巨大儿(出生体重等于或大于 4000 克)或小样儿(出生体重低于 2500 克),严重时胎儿可能出现呼吸不规律甚至没有呼吸、哭声微弱、皮肤青紫等新生儿窒息的表现。
如果出现并发症,可能会有呼吸急促、面色青紫、拒绝吃奶、脸色苍白、不哭不闹、双手活动不对称等症状。
对于不可改变的危险因素,预防方式如下:
高龄产妇应当根据医生制定的时间定期产检,监测胎心及羊水情况等,平时注意休息及营养补充,不要过度熬夜,不要吸烟及喝酒,忌生冷食物。
剖宫产史的人群,怀下一胎时,应当间隔 2~3 年,孕期不要过度补钙和摄入含糖量高的食物。
有妊娠期并发症的患者,应当积极处理相应的并发症。做好产前监护。如 B 超、BPS 评分(对胎儿生命体征如呼吸、心率等的一种评价)、胎心监护、胎盘功能测定及胎动监护。
对于可改变的危险因素,如下方式也有助于疾病的预防或防止疾病复发:
对于生长在含氧量较低地区的人群,可在医生指导下,适量低流量吸氧,以促进产程。
对于经常熬夜,生活不规律的孕妇,应当及时纠正生活习惯。
对于长期不活动的孕妇,应当进行活动和锻炼,避免一直躺着或坐着。
怀孕期间补充的维生素 E 不宜过多,根据医生指导,只补充需要补充的营养素,切勿自己私自摄入额外营养元素。
本病主要依靠核算孕周、胎心监测及超声检查进行诊断,一般胎龄满 42 周或以上(≥294 天)出生的胎儿即可诊断为过期产儿。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本病主张在合适时间通过阴道分娩或剖宫产终止妊娠。
手术患者:
术后第一天,可以视情况吃易消化的流食,如米汤、豆浆、藕粉、果汁等。
术后第二天起,可以吃软饭、鱼汤、肉汤、蔬菜、家常小炒等。
术后第三天起,可以正常饮食,多吃含有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如鸡蛋、鱼肉、新鲜蔬菜等。
少吃生冷油炸类食物,如薯片、冰淇淋等。
普通患者:多吃含有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如鸡蛋、鱼肉、新鲜蔬菜等,少吃生冷油炸类食物,如薯片、冰淇淋等。
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术后需要注意手术部位的清洁与消毒,不要沾水,不要洗澡,可以使用湿毛巾避开手术部位擦澡。保持伤口干燥、清洁。注意站姿和坐姿,以免影响伤口愈合。
术后应当根据医生建议尽早下床活动,产后有咳嗽或者活动后伤口疼痛时可以使用收腹带。
术后应当注意清洗会阴部,勤换护理垫,避免伤口感染或者是影响伤口愈合。
对于胎儿应当尽可能早进行母乳喂养,吸食母乳后,应当适当轻轻拍背防止吐奶和误吸的发生。
应当定时观察婴儿,比如观察皮肤颜色、呼吸频率、嘴角颜色等是否正常。
用药注意事项:需要按照医嘱服药,不要私自服用民间偏方,不要给婴儿使用非正规的药物或洗护用品。
定期复查:在妊娠期需要根据医生制定的产检时间定期复查,复查项目主要为胎心监测、超声等项目。出生后需要监测孩子的脑部发育、运动功能等是否正常。
生活护理、其他:
大小便:不要憋尿。保持大便规律通畅,避免用力排便,如果大便干燥或排便困难,可以使用软化大便的药物。
注意外阴清洁:每天用干净清水清洗外阴,避免细菌滋生,勤换内衣内裤。
手术患者:
剖宫产后通常术后一天就可以下床,适当在床边活动。
术后二天可以增加活动量,如慢走、抬腿、双臂举高后弯腰等。
出院后建议休养 42 天左右,在此期间不要剧烈运动。
普通患者:日常应当适当加强运动,可以每周运动 4-5 次,每次 20-30 分钟,推荐产后瑜伽、养生操等活动,不要进行快跑、举重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