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爱心救治眼病儿童 1. 年龄低于18岁,有指定监护人; 2. 相关部门审核,出具相关证明的家庭生活困难儿童,孤老户、低保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的子女(须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办或相关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户须持有低保证,且低保证在有效存续期限内); 3. 儿童的发育性眼病(屈光不正、斜弱视、先天性白内障等),由斜视与小儿眼科筛选后批准。 二、“瞳心儿童眼病救助基金”的享受条件: 1、申请获得批准的儿童,可以享受由“基金”资助的手术费用; 2、申请获得批准的儿童,可以享受由“基金”资助的配镜、弱视治疗费用; 3、同一患者一年内一般不能两次享受“基金”的资助;特殊情况,须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商议后作出决定; 4、如遇上述未列之特殊情况,具体审批手续及资助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同出资人商议后,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