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迎春医生
医师资格证审核通过
医师执业证审核通过
执业证书编号:11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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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推荐度
3.4
同行推荐度
140
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神经症等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并参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吴迎春,女,主任医师,心理一科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佳木斯大学,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二十余年。曾在北京安定医院进修学习,参加中国-WHO精神疾病认知行为治疗的系列培训,赴泰国考察学习。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神经症等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并参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2011年荣获辽宁省诚信服务标兵,发表国家级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