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前面饮食治疗的表述不是太清楚,门诊中还是会有很多病人说看了我的文章依旧不会算自己到底一天可以吃多少东西。那今天我举个例子,带着大家来简单计算一下总热量。退休教师老王,身高170厘米,体重140斤,患糖尿病两三年,目前没有明显并发症,每天工作就是做做家务。看过我前面饮食治疗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老王属于轻体力劳动者,每天每公斤体重所需热量大概是25~30千卡。第一步,算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05170-105=65公斤老王现在体重是70公斤,还不属于肥胖,可以按正常体重来安排每天所需热量。我们算热量时要按标准体重计算总热量,而不是实际体重。第二步,算总热量。总热量:标准体重乘以每天每公斤所需热量。65*30=1950千卡第三步,按照三大主食所需的比例算出各自可以吃的热量。现在我们可以套用我前面饮食治疗(三)中的表格。套用2000千卡的分类表去掉50千卡,即去掉12.5克主食。热量 总交换份树 谷类 蔬菜类 肉蛋鱼类 豆乳类 水果 油脂类 20002413 1.5 4.5 2 1 2 1950 23.512.51.5 4.5 2 1 2 简单说就是老王每天可以吃23.5个食品单位,包括12.5个单位主食,1.5个单位蔬菜和以及上面所列的东西。不同食品每个单位的数量我在前面的文章中都有详细清单,请大家自己挑选爱吃的东西。还看不懂吗?就是说老王每天可以吃6两多一点的米做的饭,一斤半有叶蔬菜,一个水果,一个鸡蛋,一杯200毫升纯牛奶,2两豆制品,三两半瘦肉或者7两鱼肉或者换其他热量相当的东西。
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日前公布了一份关于妊娠期高血糖诊断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具体建议包括以下内容:1.在初次产前检查时,根据人口糖代谢异常背景和当地情况,全部或仅高风险妇女进行空腹血糖(FPG)、糖化血红蛋白(HBA1C)或随机血糖检查。2.孕期显性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FPG>或=7.0mmol/l,HBA1C>或=6.5%,或随机血糖>或=11.1mmol/l并经复查证实.3.显性糖尿病的治疗与随访均应与既往已存在糖尿病的患者相同。如果检查结果不能确诊显性糖尿病,如FPG>或=5.1mmol/l,但小于7.0mmol/l,则应诊断为妊娠糖尿病(GDM)。4.如果FPG<5.1mmol/l,应在患者妊娠24~28周行75克OGTT以检测是否患GDM。5.显性糖尿病定义为空腹血糖>或=7.0mmol/l。GDM的诊断定义为满足以下标准之一:FPG>或=5.1mmol/l、1小时餐后血糖>或=10.mmol/l和/或2小时餐后血糖水平>或=8.5mmol/l。6.目前临床上在妊娠24~28周进行糖代谢筛查,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共识委员会表示目前尚无足够的研究证据证实在此之前诊治GDM具有额外的益处。7.所有GDM或显性糖尿病女性在产后均应接受血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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