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患者需要静养,所谓的静养并不是禁止一切活动!而是禁止“突发”以及“暴力”活动,而适当锻炼还是对心脏有好处的。 锻炼时我们要注意,首先从小量活动开始。如患者开始只是在家人或医护人员陪同和监护下做些室内活动,能耐受后再移至室外,漫步的距离逐渐递增,并适当地逐渐做一些四肢及关节的活动。活动时间不宜过长。 其次。就是运动时间的选择;一般情况下每天参加运动两次,一次20~30分钟,宜在饭后2~3小时或饭前1小时进行。天气炎热时,可选在早晨或晚间进行。冬天宜在有太阳时进行,总之应选择不太寒冷或不太热的温度下运动。 严格禁止暴发性的运动或活动;如突然跳跃、转体、提重物、抱小孩、启酒瓶盖、抱东西等。 还要随时注意运动或活动时对症状的监测;运动中若出现过度疲劳、胸闷、气短、心前区疼痛、头痛、恶心、面色苍白等症状时,说明心脏无法承受此运动量,应立即停止,并要充分休息,观察症状是否缓解,若不能缓解则应进行治疗。 最后就是运动后的观察;通过适量的运动或活动,患者心情舒畅,感到精力较前充沛,夜间睡眠好,无其他不适症状,说明运动量适度;若出现不适症状或睡眠差,说明运动或活动量大,需要减少或调整。 何种形式运动,运动量大小,要在日常生活中自我感知。不能“逞强”,当然也不必向疾病“示弱”,好的心态。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患者康复。
运动保持优美体态、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消化,但是并不适合所有人,特别是心血管疾病的人“有些时候”;许多研究资料表明,运动对心血管疾病是一种有益的事情,适宜的运动锻炼既可安定患者的情绪,又可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心排血量,降低血脂,是心血管疾病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但不是所有的心血管疾病患者都可以进行运动锻炼。病情较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参加运动锻炼,则是弊大于利。因为任何运动均会引起心跳加快,促使心肌耗氧量增加,其结果可诱发心绞痛和心肌梗死。因此,心血管疾病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宜参加体育锻炼:1、在安静状态下常有心绞痛发作。2、静息状态下血压较高,收缩压>26.7千帕。3、有轻微活动就感到心悸气短、喘息或尿少、水肿等心功能不全等症状者。4、经医生检查患者存在主动脉瓣中、重度狭窄。5、有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期前收缩、室性心动过速或严重的室性心动过缓,或有房室传导阻滞,且经药物治疗不能控制者。6、心肌梗死合并心包炎、心肌炎者。7、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ST段下移超过3毫米。8、合并有糖尿病,经治疗没有得到满意控制者。9、合并有其他急性病,出现高热等。10、安静时心率>120次/分钟者。出现上述情况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应积极查找发病原因,配合医生治疗,待病情好转后,方可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恢复运动。
心律失常患者是否可以参加运动及适合什么样的运动是由患者的心脏代偿功能来决定的。应动静结合。适度的体育锻炼能帮助神经和血液循环得到改善,对心脏有加快心率、加强传导的作用,并能促使心肌的侧支循环增加,改善心肌供血。参加适当的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对心律失常是有益的。但较重的心律失常,如频发室性期前收缩、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严重心律失常,则要卧床治疗,严禁活动。一般来说,患有心律失常的心脏病患者适合做的运动有散步、慢跑、太极拳、八段锦、保健操等。运动中应保证自我感觉良好,不伴有胸闷、胸痛、心慌、气短和咳嗽、疲劳等,若有上述不适出现,则应立即停止运动。不适合做剧烈运动,因为剧烈运动时心脏负担会大大加重,致使有病的心脏不能承受,加重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甚至会引起脑血管病变或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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