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勇
主任医师 副教授
感染科主任
感染内科高世成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6
感染内科桂希恩
主任医师 教授
3.6
感染内科梁科
主任医师
3.6
感染内科杨自成
主任医师 教授
3.5
感染内科邓莉平
主任医师
3.5
感染内科郑瑞英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感染内科代永安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感染内科骆名其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感染内科张永喜
主任医师
3.4
杨蓉蓉
主任医师
3.3
感染内科彭竹山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感染内科张卫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感染内科曹倩
主治医师
3.3
感染内科陈铁龙
副主任医师
3.3
感染内科宋世会
副主任医师
3.3
感染内科马智勇
副主任医师
3.3
感染内科焦方舟
主治医师
3.3
感染内科张忠威
医师
3.3
转https://www.hiv.gov/hiv-basics/overview/about-hiv-and-aids/how-is-hiv-transmittedHIV不能通过健康完好的皮肤传播。艾滋病毒不会通过以下途径传播:1、空气和水;2、蚊子、蜱虫或其他昆虫;3、未与艾滋病毒感染者血液混合的唾液、眼泪、汗水、粪便或尿液;4、握手;拥抱;共用厕所;共用盘子、银器或酒杯;或与艾滋病毒感染者进行闭口或“社交”接吻;5、饮用喷泉;6、其他不涉及体液交换的性行为(例如,触摸)。7、献血
血清HBVDNA高水平是母婴传播的高危因素,妊娠中后期如果HBVDNA定量>2×105IU/ml[182],建议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在其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于妊娠第24~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应用TDF或替比夫定[183-184]。应用TDF时,母乳喂养不是禁忌证[185-186]。免疫耐受期口服NAs的孕妇,可于产后即刻或服用1~3个月后停药。停药后17.2%~62%的患者可能发生肝炎活动,且多发生在24周内[187-189],应加强产后监测。可于产后4~6周时复查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及HBVDNA,如肝脏生物化学指标正常,则每3个月复查1次至产后6个月,如果乙型肝炎活动,建议抗病毒治疗。
转Estimatingper-actHIVtransmissionrisk:asystematicreview.AIDS.2014Jun19;28(10):1509-19.doi:10.1097/QAD.0000000000000298.PMID:24809629;PMCID:PMC619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