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前军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学术前沿

乳腺癌生育问题-2013NCCN指南

发表者:陈前军 人已读

l对于所有绝经前患者,均需告知化疗对生育的潜在影响并询问其对于怀孕的需求。对于将来有怀孕需求的患者,在化疗前应咨询生育专家。
l尽管化疗过程中或化疗后经常出现停经,但是大多数年龄小于35岁的妇女在完成辅助化疗后的2年内恢复月经。
l 月经状况和生育能力并非总是相互关联。月经不正常,尤其是服用他莫昔芬者,不一定代表没有生育能力。相反,月经正常并不代表一定具备生育能力。
l有关化疗后生育能力的数据十分有限。
l 患者在接受放疗、化疗或内分泌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
l尽管数据有限,但是无论患者的激素受体状态如何,都不推荐使用激素进行避孕。
l其他节育方法包括使用宫内节育器(IUDs)或屏障法;对于不想将来怀孕者,可接受输卵管结扎或配偶接受输精管结扎术。
l对于正在接受化疗的患者,尚无确切可靠的治疗方法显示可保留生育能力。
l保乳治疗后进行哺乳并非禁忌,但是剩余乳房分泌的乳汁质和量可能不足,或可能缺乏某些所需的营养成分。不推荐在化疗或内分泌治疗期间哺乳。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