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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神经性贪食的诊断标准

发表者:李春波 人已读

神经性贪食的诊断标准: 是一种进食障碍,特征为反复发作和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及暴食行为,病人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常采取引吐、导泻、禁食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发胖的极端措施。可与神经性厌食交替出现,两者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机制,及性别、年龄分布。多数病人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发病年龄较神经性厌食晚。本症并非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不是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

【诊断标准】
(1)存在一种持续的难以控制的进食和渴求食物的优势观念,并且病人屈从于短时间内摄入大量食物的贪食发作;
(2)至少用下列一种方法抵消食物的发胖作用:①自我诱发呕吐;②滥用泻药;③间歇禁食;④使用厌食剂、甲状腺素类制剂或利尿剂。如果是糖尿病人,可能会放弃胰岛素治疗;
(3)常有病理性怕胖;
(4)常有神经性厌食既往史,二者间隔数月至数年不等;
(5)发作性暴食至少每周2次,持续3个月;
(6)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及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

【说明】有时本症可继发于抑郁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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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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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