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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妊娠期生殖器疱疹的处理方案

发表者:陈宝清 人已读

在既往有生殖器疱疹复发史的孕妇和妊娠前半程获得感染的孕妇,将HS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较低(1%);相反,在近分娩时感染生殖器疱疹孕妇,将HS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较高(30%~50%)。另外,妊娠时的HSV培养,并不能预测分娩时的排毒情况。

因此,预防新生儿疱疹的关键是:预防孕妇在妊娠后期获得生殖器HSV的感染。对于易感的孕妇来说,在妊娠期间,应该避免与有HSV感染或疑似感染的性伴有无保护的生殖器及口腔的性接触。

由于妊娠后期,特别是分娩前6周内感染HSV孕妇所生的新生儿,发生新生儿疱疹的可能性很大,建议考虑行剖宫产以及阿昔洛韦预防性治疗。方法是:阿昔洛韦每日20mg/kg,静脉滴注,疗程为10~21天。

在孕妇中,阿昔洛韦等药物的使用尚有争议,如需使用,应权衡利弊并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目前主张,孕妇初发生殖器疱疹的患者可口服阿昔洛韦治疗。对于频发繁复发或新近感染的孕妇生殖器疱疹患者,在妊娠最后4周时,可通过持续的阿昔洛韦治疗以减少活动性损害的出现,从而降低剖宫产率。对于既往有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病史,但近足月时无任何复发迹象的孕妇,可不进行阿昔洛韦治疗。对于有活动性皮损或有发作前驱症状的孕妇,在无禁忌症的前提下,可于破膜之前进行剖宫产术,但剖宫产并不能完全防止新生儿疱疹的发生。对于无活动性皮损的孕妇患者,可从阴道分娩,但分娩后要对其新生儿是否出现发热、昏睡、吃奶时吸吮无力、抽搐或发生皮损进行密切监测,以便及时处理。

本文是陈宝清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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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