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作武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媒体报道

南方都市报关于核辐射的部分报道

发表者:甄作武 人已读

●指导医生:中心医院核医学科专家甄作武

由于本次日本核辐射事故,不少市民普及了对辐射的知识,也因此而知道,除了核辐射,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大量其它辐射。微波炉、电热毯、加湿器、吸尘器、脂肪运动机等电器辐射、装修辐射、手机辐射、医学辐射,甚至日常不可缺少的空气、食物和水中都含有辐射。据了解,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受到天然辐射的影响,人均每年接受的天然辐射剂量为2.4毫西弗,其中,0.4毫西弗来自宇宙射线,0.5毫西弗来自地面γ射线,1.2毫西弗是吸入(主要是室内氡)产生,还有0.3毫西弗因进食产生。

可拍片就不透视,可透视就不CT

人人都知道医学上的X射线检查有辐射,所以有人建议可拍片检查就不要做透视,可做透视检查就不要做CT。不过甄作武介绍,这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将焦点全聚集在辐射上,在决定使用何种方式检查或是否需要检查时,医生会先权衡对病人的利弊。[据了解,按辐射剂量,一般来说,CT一年中不能进行两次,X线透视这种应用最广泛的检查,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两次。]---注释1

距离走近一半,辐射增加四倍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家居中的人为辐射也逐渐增加,当中以电器的电磁波辐射最为严重。据甄作武介绍,虽然电磁波辐射和射线辐射不相同,但是防护的方法和原理却是一致。

1、保持一定距离。距离越远,辐射越小,当距离缩短一半,辐射就会增加四倍;反言之,当距离增加一倍,辐射就会减少至四分之一,距离再增加一倍,辐射就会减少至十六分之一。

2、减少接触时间。辐射的数量与照射的时间成正比。

3、尽量屏蔽。在防护射线辐射时,一般使用铅板或含铅的玻璃;而阻挡电磁波辐射,则普通金属板已足够,但是在家中摆满金属板也是不现实的。不过因为电磁波有方向性,遇到障碍物会反射,因此如果遇到墙壁、柜子等障碍物,经过多轮反射,也许会避免直接照射到人体,减轻对人体的伤害。

不用来历不明的大理石

除了电器辐射,来自装修的辐射也让人担心。据了解,装修中的辐射主要来源于大理石,因此在使用大理石装修时,一定要先将大理石进行检测,确保辐射量在安全范围;其次,对于来历不明的大理石尽量少用或不用;此外,因为大理石中主要的放射性物质氡是一种气体,其散发时间长,所以如果使用,要始终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防辐射食物并非那么强大

近日来,网络上一直流传着各种防辐射的食谱,多食用含维生素C、维生素E和胡萝卜素的食物,如新鲜蔬菜、水果、海带、紫菜、绿茶等。据甄作武介绍,从医学上说,很少有食物可以真正预防辐射。海带、紫菜这类含碘高的食物对于普通放射性辐射可能会有一点作用,但是对于其它辐射是完全没用的;而绿茶也是不防辐射,但是能够有助去除电磁波辐射后产生的自由基。

辟谣

戴金属框眼镜打手机会产生更多辐射?

有网友说手机辐射会通过金属镜框扩散,增加大脑受辐射的影响。对此,甄作武认为影响不大,因为电磁波遇到障碍物会改变方向或可能与金属形成微量电流,但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不会因此而增加电磁波辐射的强度。

遮盖颈项部位阻挡核辐射?

近日,关于核辐射的温馨提示也满天飞,当中有建议市民“避免外出而尽可能留在室内空间,务必把窗门关上,并设法穿上长袖衣物,尤其是遮盖颈项部位,因为辐射的攻击将首要攻击颈项部位的肌肉。”

对于这种说法,甄作武认为关门窗能帮助减少吸入含放射性物质的粉尘,如果真的在衣物中沾有含放射性物质的粉尘,换衣服、洗澡也是有帮助的,平时医生也会通过勤洗手来避免沾上放射性物质。不过如果说通过遮盖颈项部位来阻挡辐射其实是没用的,因为本次核辐射的放射性物质有很强的穿透性,普通的衣物纤维无法阻挡,再加上,辐射对甲状腺影响严重,是指吸入辐射后,在内辐射时,颈项是分布最为敏感的部位而非外照射时最受影响。就目前的情况,甄作武表示,国内还不需要这样做,市民不必过于担心。

采写:南都记者吕玉廉

注释1:中括号内内容非本人所说。

文章标题:“一年CT顶多一次,X光最好不超两次”亦非本人所说!特此告知!!

友情提醒:X光、CT、ECT等诊断都是要接受可控的辐射的,这部分叫医疗照射,作为可控的照射,临床医生及放射医生在开具、同意、执行诊断及治疗中,要求他们必须遵循放射防护基本原则:1、照射正当化,2、辐射防护最优化,3、工作者和公众的受照不超过规定的剂量限值(而对患者则是无剂量限值要求--笔者注)。

所谓:正当性就是本次实践所得到的利益要高于所受的危险或风险。

因此,因诊断及治疗的需要,对患者X光及CT检查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当然,能够尽量少做,没必要做当然是最好的。

本文是甄作武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