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属肾移植伦理委员会材料要求
亲属肾移植伦理委员会材料要求
来源: 血液净化科 时间: 2010-12-1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㈠由活体器官捐献人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成年子女(已结婚的捐献人还应当包括其配偶)共同签署的捐献人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和活体器官接受人同意接受捐献人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
㈡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㈢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能反映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㈣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属于配偶关系,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已有生育子女的证明;
附录:
1.捐献申请书示例:
捐献申请书
我叫______,病人_________因尿毒症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捐献人与接收人的关系为_______关系。经过家庭讨论,一致同意________捐献一只肾脏给_______,医生已将手术的风险充分交代给我们,所有家庭成员表示愿意承担风险,捐献肾脏。
(以下人员均要签字并按手印,如出现文盲,请注明XXX代笔,并附有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是其按手印的文件,需盖公章)
捐献人:
接受人:
捐献者父母:已故/或签字
捐献者亲属(与捐献人关系): XXX,(兄弟姐妹)
XXX,(公婆/岳父母)
XXX,(儿女)
XXX,(妻子/丈夫)
2.材料细则:
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二人户籍证明,需有开户籍证明的派出所民警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或个人均可)。
村委会开具二人关系证明材料,要注明二人的身份证号,派出所盖属实证明公章。
二人一寸照片各一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