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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治林治疗急性荨麻疹起效时间观察(二)

发表者:李振鲁 人已读

7.结果

2.自觉症状、体征减轻开始的时间情况总结[患者比例(%)

瘙痒(n=61

风团数量(n=61

红晕程度(n=61

疗后1h

77.0

60.7

65.6

疗后2h

83.6

73.8

82.0

3.治疗前后观察指标情况比较(差数均数标准差SE


对比组


例数

总积分

瘙痒

风团数量

红晕程度

疗前-疗后1h

61

2.61±1.78*

0.98±0.69*

0.74±0.68*

0.88±0.75*

疗前-疗后2h

61

4.74±2.92*

1.67±1.04*

1.44±1.11*

1.62±1.07*

疗后1h-疗后2h

61

1.67±1.04

0.69±0.72

0.70±0.80

0.74±0.75

*两组差数均数比较,P<0.001

4.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患者人数及百分比]

瘙痒(n=61 风团数量(n=61 红晕程度(n=61

有效 无效 有效 无效 有效 无效

疗前-疗后1h 21(34.4) 40(65.6) 13(21.3) 48(78.7) 22(36.1) 39(63.9)

疗前-疗后2h 43(70.5) 18(29.5) 36(59.0) 25(41.0) 41(67.2) 20(32.8)

治疗后1小时与2小时瘙痒、风团数量和红晕程度的有效率用卡方检验分别为X2=14.49(P<0.001), 16.51(P<0.001), 10.63(P<0.01)。

8讨论

咪唑斯汀是一种具有高度选择性的组胺受体拮抗剂,同时具有抗过敏性炎症和抑制肥大细胞组织胺释放的作用;但对肾上腺素能受体、多巴胺受体、5-羟色胺受体及胆碱能受体的亲和性很低[2] [3]。咪唑斯汀口服能迅速吸收,于服药后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达98.3%,平均分布半衰期为1.9小时,消除半衰期将近14小时。由于具有以上的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的优点,咪唑斯汀能迅速与体内组织细胞表面的H1受体广泛地结合并且抑制组织胺的进一步释放,从而快速地减轻患者的瘙痒、抑制风团和红晕反应。同时,由于咪唑斯汀可以抑制嗜酸性和嗜中性白细胞向炎症病灶的游走以及抑制白三烯的产生等作用,因此对急性过敏反应过程中部分患者的迟发反应也可以产生抑制作用。

已有很多报道用咪唑斯汀治疗慢性荨麻疹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且口服10mg可在1小时内即对组织胺诱导的风团产生抑制作用[4],这些研究结果均证实了它起效快的特点。急性荨麻疹患者一般起病急,瘙痒明显,使用能快速起效且疗效好的抗组织胺药物就尤为重要,

本文结果表明服用1小时后77.0%患者的瘙痒减轻,2小时后达83.6%;风团数量减少的患者分别为60.7%和73.8%;红晕程度减轻的患者分别为65.6%和82.0%。1小时后,患者的瘙痒、风团数量、红晕程度和症状总平均分值分别明显低于治疗前,且2小时后的各项症状平均分值和症状总平均分值又分别明显低于服药后1小时。结果说明服药2小时的有效率明显高于1小时。使用咪唑斯汀口服治疗急性荨麻疹起效快,绝大多数患者的症状在用药后2小时内可得到明显的缓解甚至消失,这显然与咪唑斯汀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以及对组织胺H1受体的亲和力强等有关。

虽然咪唑斯汀起效快,缓解急性荨麻疹患者症状的效果较好,但但迄今为止用咪唑斯汀治疗急性荨麻疹尤其是随机对照双盲试验研究的报道很少[5]。与其它第二代抗组织胺药物比较是否更具优越性尚需进一步通过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研究加以证实。

参考文献:

[1] 赵辨.临床皮肤病学.第3版.,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2001.613-614

[2] Benavides J, SchoemakerH, Dana C,et al. In vivo and in vitro interaction of the novel selective histamine H1 receptor antagonist mizolastine with H1 receptors in the rodent[J]. Arzneimittelforschung, 1995,45(5):551-558.

[3] Baroody FM, Naclerio RM. Antiallergic effects of H1-reccptor antagonists[J]. Allergv,2000,55(Suppl 64):17-27.

[4] Kontou-Fili K.Clinical advantages of dual activity in urticaria[J] Allergy,2000, (Suppl 64):28-33.

[5] Lee EE, Maibach H1. Treatment of urticaria. An evidence-based evaluation of antihistamines[J] Am J Clin Dermatol 2001;2(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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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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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