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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

脑瘫评定—粗大运动评定内容

发表者:罗鑫刚 人已读

1.改变和保持身体姿势功能评定

(1)改变身体的基本姿势功能:评定体位转换、和摆出各种姿势的能力。

(2)保持身体姿势功能:评定在特定环境下保持同一身体姿势的能力。

2.移动运动功能:评定在不改变身体姿势的前提下从一处表面移动到另一处的能力。

3.上肢的粗大运动功能:拿起一件物品或将某物从一地拿到另一地,如拿起一只杯子或一件玩具,或将一个箱子或一个孩子从一个房间抱到另一个房间。包括(举起)、(搬运)、(用手臂抱起)、(用肩、臂和背搬运)、(用头顶)和(放下物体)。

4.用下肢移动物体的功能(用下肢移动物体):评定完成协调性动作的功能,用脚或腿移动物体,如踢球或蹬自行车踏板的能力。

(1)用下肢移动物体的能力(用下肢推动):评定用腿和脚发力使物体移开,如用脚推移椅子等能力。

(2)踢的能力(踢):评定用腿和脚把物体踢开的能力,如踢球。

5.通过步行运动进行移动的功能(步行和移动):评定靠脚在地面上一步步走动的活动能力,包括不同距离和绕障碍物走。

6.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移动的运动功能(到处移动):评定爬行、跑、跳跃等活动能力。

7.在不同场合进行移动的功能(在不同地点到处移动):评定在住所内外及其他建筑物内外到处移动的活动能力。

本文是罗鑫刚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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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