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寇建涛
主任医师
北京朝阳医院
肝胆外科
需要进行肝脏移植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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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移植是治疗终末期肝病的唯一手段,是肝硬化基础上早期肝癌的最佳选择治疗方法。
一切用传统内、外科方法不能治愈,生活质量极差,预计近期内(6-12个月)患者无法避免死亡,无肝移植禁忌症的,均可成为接受肝移植的对象。
具体的大致分为五类:1、非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肝实质性疾病。如酒精性肝硬化、药物及化学毒物等所致的急慢性肝功能衰竭、严重难复性外伤等。2、各种致病微生物引起的肝炎及肝硬化致肝功能衰竭,门静脉高压症。3、先天性代谢障碍性疾病。如糖原累积症,a1- 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家族性非溶血性黄疸,高酪氨酸血症等。此类疾病是小儿肝移植中较多见的适应症。4、胆汁淤积性疾病。如先天性胆道闭锁,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硬化性胆管炎(PSC),继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卡洛里氏病等。5、肝脏肿瘤。肝脏恶性肿瘤无肝外转移及大血管侵犯时也可做为肝脏移植适应症。
当慢性肝病出现了以下并发症或化验异常时可考虑行肝移植术:1、一次以上食道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2、难治性腹水;3、肝性脑病反复发作;4、肝肾综合征;5、自发性腹膜炎;6、白蛋白低于28g/L;7、总胆红素大于85.5umol/l ;8、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对照5 秒以上。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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