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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及自我血糖监测

发表者:贺同强 人已读

采用新的诊断标准以来,目前我国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约为17.5%,当然存在地区差异。然而其中绝大多数为孕前血糖正常,妊娠后发现的妊娠期糖尿病。因此建议所有的孕妇都应该在妊娠24-28周期间做糖尿病筛查实验,也叫糖耐量实验(OGTT)3次血糖值分别不应高于5.1-10.0-8.5mmol/L,有一项高于正常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如果只有空腹血糖一项高于正常值一点点,可以在就近医院单独复查空腹血糖,若复查结果正常严密监测血糖即可。

对于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首先应该在营养门诊接受专业营养师的饮食指导,然后辅助适当的锻炼和运动,监测血糖情况。具体血糖监测办法为在家用血糖仪监测晨起空腹血糖、三餐前30分钟及餐后2小时(从进食第一口算时间)血糖共7次,其中空腹及三餐前血糖不高于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不高于6.7mmol/L即为达标,并与饮食及锻炼情况详细记录在案,记录一周后到门诊找产科医生看,根据血糖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饮食及锻炼情况,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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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