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昌平
主任医师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3医院
普外科
甲状腺功能亢进妊娠前要停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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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会对甲状腺功能亢进产生积极效应。然而,妊娠期间,特别是在妊娠的第 1 个月,通常需要对甲状腺功能亢进进行治疗,妊娠期间未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诸如:早产和畸形)。但是,由不恰当剂量的甲巯咪唑治疗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也与流产倾向相关。
甲巯咪唑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胎儿血液中的浓度与母亲血清中的浓度相等。如果给药剂量不恰当,这可以导致胎儿甲状腺肿形成和甲状腺功能减退,也可以降低胎儿出生体重。已经多次报道,接受甲巯咪唑治疗的妇女分娩了头颅皮肤部分发育不全的新生儿。这种缺陷可以在数周内自发恢复。
另外,多种特定模式的畸形与妊娠前几周内接受高剂量甲巯咪唑治疗相关,这些畸形包括后鼻孔闭锁、食道闭锁、乳头发育不全、智力和运动功能发育迟缓。相比而言,对在出生前对甲巯咪唑产生暴露的多个病例进行了研究,结果既没有发现任何形态发育异常,也没有发现儿童的甲状腺或机体和智力发育受到影响。
由于胚胎毒性效应不能被完全排除,所以在妊娠期间,仅在对受益性-危险性进行严格评估之后,才能应用赛治(甲巯咪唑),而且只能在不额外给予甲状腺激素的情况下,应用有效的最低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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