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识脑瘫
脑瘫的国际定义及诊断标准
一、定义(WHO-ICF):
脑瘫(cerebral palsy,CP)脑性瘫痪是指一组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胎儿或婴儿脑部的非进行性功能紊乱引起的。脑瘫瘫痪的运动障碍常伴随感觉、理解、认知、交流和行为障碍,以及癫痫和继发性骨骼肌问题。
二、诊断
(1)由于:遗传、化学和其他因素影响脑的发育。
(2)发育:运动损害的症状一般在18个月以前表现出来。
(3)胎儿和婴幼儿:指出生前至出生后2-3岁。
(4)脑部:指大脑、小脑、脑干,除外脊髓、周围神经、肌肉病变引起的运动异常。 由脑部进行性事件引起的运动异常不纳入到脑瘫。
(5)非进行性:指导致脑部病理改变的事件不再进展。
(6)损伤:指通过一些途径妨碍、损害和影响脑正常发育的进程或事件。
(7)引起:活动受限是由于运动异常引起的。凡不导致活动受限的运动和姿势异常不归入脑瘫诊断。
(8)障碍:指儿童正常有序的神经生理发育受到影响后出现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持续存在的。
(9)伴随:指运动、姿势异常所伴随的其他异常或损害。
(10)感觉:视觉、听觉以及其它所有感觉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11)认知:整体或特定的认知进程受到影响,包括注意力。
(12)交流:包括表达和或接受性交流以及社交技能。
(13)行为:包括精神病学方面的行为问题。
(14)感知觉:统合并解释感觉信息和或认知信息的能力。
(15)癫痫:各种抽搐类型和多种癫痫综合征都可在脑瘫病人中见到。
(16)继发骨骼肌问题:如肌肉和或跟腱挛缩、躯干扭转、髋脱位、脊柱畸形等。很多问题会终身存在,和生长、肌肉痉挛以及年龄增大等因素相关。
三、脑瘫的功能分级
(一)脑瘫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
级别 GMFCS各级别最高能力描述
I 能够不受限制地行走;在完成更高级的运动技巧上受限
II 能够不需使用辅助器械行走;但是在室外和社区内的行走受限
III 使用辅助移动器械行走;在室外和社区的行走受限
IV 自身移动受限;孩子需要被转运或者在室外和社区内使用电动移动器械行走
V 即使在使用辅助技术的情况下,自身移动依然严重受限
(二)脑瘫手功能分级系统(MACS)。
级别 MACS各级别能力描述
I 能轻易成功地操作物品
II 能操作大多数物品,但完成质量和\或速度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III 操作物品困难;需要帮助准备和\或调整活动
IV 在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操作有限的简单物品
V 不能操作物品,进行简单活动的能力受限
注:引自2006年瑞典学者Eliasson等的报道
四、分型
痉挛型:(1)单瘫,(2)偏瘫,(3)双瘫,(4)四肢瘫
肌张力障碍型
手足徐动型
共济失调型
无法分类型
本文是梁仁义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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