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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江 三甲
杜江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科

物质成瘾和维持治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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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经常由于担心长期服用抗抑郁药“成瘾”而自行停药导致病情再次复发。因此有必要普及一下,什么是成瘾?

“瘾”,辞源解释为“嗜好久而成瘾”,是个体形成压倒一切的第一需要,是一种额外的、超乎寻常的嗜好。例如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烟瘾、酒瘾、甚至毒品成瘾的个体。但是吸烟、喝酒之人数众多,单并非每个人都能称为“瘾君子”。老百姓判断一个人是否成瘾,简单看以下三点是否满足:1、明知有害,欲罢不能,反复戒断,屡戒屡败;2、耐受性增加,指使用剂量不断增加以满足机体需要;3、戒断症状,停止使用成瘾物质后,个体会出现一系列的躯体不适,包括头疼、失眠、焦虑、抑郁等症状。若判断个体满足上述条件则应建议患者到专科门诊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纠正成瘾行为。

抑郁治疗中,长时间的维持治疗并不满足上述成瘾特点,因此和成瘾行为完全不相关,而是属于抑郁症的规范治疗。按照抗抑郁药的临床应用原则,对抑郁症应实施全程治疗,急性期治疗3个月,待症状消失后保持原剂量进入巩固期治疗4-9个月。对于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或者有家族史的患者,巩固期需要进一步的延长。对于复发病例在巩固期后视发作次数和频度还应进行1-5年的维持治疗。

患者及家属在了解抗抑郁的规范治疗,解除后顾之忧后方能配合医生接受药物治疗,从而达到有效治疗的目的。

杜江
杜江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