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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发表者:李侠 人已读

一、诊断原则:根据确切的职业性变应原接触史和哮喘病史及临床表现,结合特异性变应原试验结果,参考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哮喘呼吸系统疾患后,方可诊断。

二、诊断及分级标准

1轻度哮喘

从事接触职业性变应原工作数月至数年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出现发作性喘息、气急、两肺哮鸣音,可伴有咳嗽咳痰,脱离变应原可自行或通过治疗很快缓解,发作间隙期无症状,肺功能正常,再次接触变应原可再发作;并至少具备一项特异性变应原试验结果为阳性

b哮喘临床表现不典型,但有实验室指征[非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或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之一异常者;并至少具备一项特异性变应原试验结果为阳性。

2、中度哮喘

一般在轻度哮喘的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哮喘反复发作,脱离变应原亦不能很快缓解;

b夜间哮喘间歇发作,每月≥2次,影响活动睡眠

c)发作间期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80%预计值或PEF<80%个人最佳值,FEV1PEF变异率≥20%,治疗后肺通气功能可恢复正常。

3重度哮喘

一般在中度哮喘的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难治性哮喘

b)治疗后肺通气功能障碍仍不能完全恢复,呈持久性肺通气功能异常;

c)并发气胸纵隔气肿肺心病等。

三、本标准所称职业性变应原主要是:

a)异氰酸酯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亚甲基二苯二异氰酸酯(M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萘二异氰酸酯(NDI)等;

b)苯酐类:邻苯二甲酸酐PA)、偏苯三酸酐TMA)、四氯苯酐(TCPA)等;

c)多胺类:乙二胺、二乙烯二胺、三乙基四胺、氨基乙基乙醇胺、对苯二胺等;

d)铂复合盐;

e剑麻

f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的含6-氨基青霉烷酸(6-APA结构青霉素类和含7-氨基头孢霉烷酸(7-ACA)结构的头孢菌素类;

g甲醛

h)过硫酸盐: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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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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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