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谨防因小失大---重视肺癌治疗相关性腹泻!
肺癌治疗相关性腹泻,是指在肺癌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消化道毒副反应,包括化疗相关性,靶向药物治疗相关性,抗血管生成治疗相关性,免疫治疗相关性,以及辅助用药治疗相关性等几种。首先是肺癌化疗相关性腹泻,比如,比较明显的易引起腹泻的肺癌化疗药物是喜树碱类,临床常用的伊立替康、拓扑替康等,这类药物在使用时可能在用药的24小时内发生急性腹泻,也可能在24小时后发生迟发性腹泻,其发生率可达90%。而且3-4级腹泻占39%,中位发生时间为用药后第5天,平均持续时间为4天,为剂量限制性毒性,无蓄积性,常发生在第一个周期的治疗,一旦发生,应予以积极的处理。因此,很少患者因迟发性腹泻而停止治疗。其次是肺癌靶向药物治疗相关性腹泻。比如,针对EGFR的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及埃克替尼等,均易引起腹泻的毒副反应,但大部分患者均可耐受,少部分患者腹泻比较明显,应予以积极处理。第三种是肺癌免疫治疗相关性腹泻,主要是指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因其有引起溃疡性结肠炎等自身免疫性消化系统性疾病的可能,因此,也容易出现腹泻毒副反应。第四种是抗血管生成药物,如阿帕替尼,除易引起高血压、手足综合征,腹泻也是其较明显的毒副反应,如发生3-4级腹泻,可考虑减停药及对症处理。第五种是肺癌辅助用药相关性腹泻,比如路盖克、吗啡等止咳止痛药,奥氮平等抗焦虑药物、甲地孕酮等改善食欲的药物,以及一些止吐药物等,都可能引起腹泻反应。
一般而言,肺癌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首先应和主治医师(注意:一定是自己的主治医师!而不是随便找个医师)联系。医师会根据具体情况首先做个评估。国际抗癌协会将化疗相关性腹泻分为以下几个级别:0级:无;1级:与治疗前相比,排便次数增加<4次;2级:与治疗前相比,排便次数增加>=7次/天;3级:大便失禁,腹部重度疼痛或大便失禁,影响日常活动,需住院;4级:危及生命(如循环衰竭);5级:死亡。一般3级以下的可以通过减停药及对症处理即可,3级以上必须采取措施积极住院处理,加强补液、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严密监测病情。
肺癌治疗相关性腹泻,看似虽小,亦似常见而普通,却极易为患者、家属及医生所忽视。肺癌治疗相关性腹泻,不仅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而且容易导致水电解质失衡、感染,严重的还会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甚至死亡!因此,肺癌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应当和自己的主治医师联系、沟通,主治医师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加以评估其严重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旦发生肺癌治疗相关性腹泻,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千万别视而不见,否则会因小失大,导致不必要的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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