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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专科会员申请表(一)

发表者:李振鲁 人已读

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专科会员

08年度发展条例

1. 会员标准:承认分会工作条例,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皮肤科领域从事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医师;

2. 申请程序:凡申请注册分会专科会员,须由本人自愿、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专科会员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附本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两张1寸彩色照片,按照分会工作条例规定的专科会员条件和入会程序,经分会审批同意,并缴纳会费,可成为专科会员;

3. 会费:08年度会费120元;

4. 会员的权利

l 三年以上会员有资格参选皮肤科医师分会委员;

l 享有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l 获得法律咨询服务及一定程度的法律援助和职业技能援助;

l 可免费参加皮肤科医师分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得由分会编写的规范化教材,并获得510分Ⅰ类继续教育学分和1015分Ⅱ类继续教育学分(视各省会员服务情况而定);

l 拥有在下一年度免费获得全年《皮肤科时讯》的权利;

l 可获得协会编制的电子版会员通讯或者中文版国外皮肤文献。作为内部教材和资料,会员通讯主要包括协会以及分会的最新动态,最新的皮肤科领域信息,能够定期获得第一手的相关信息;

l 可获得皮肤科医师分会网站的会员资格,获得浏览付费内容的权限;

l 参加08年度“中国皮肤科医师年会”享受会务费折扣200元的优惠;

l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 会员的义务

l 遵守《中医师协会章程》和本分会管理办法条例;

l 执行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分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l 缴纳年度会费;

l 参加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调研活动;

l 自觉维护分会的声誉与合法权益。

6. 服务基地:为各地皮肤科医师分会会员提供服务的机构,会员请登陆分会网站(www.cda.net.cn)或致电(010-67160448)查询本人所属服务基地和所享受的年度服务内容。

本文是李振鲁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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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