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前须知
发表者:周立权 人已读
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患者这么形容自己签手术同意书、按手指印的时候的感受了。
上次是一对30岁的夫妇,这次是一对60岁的夫妇。他们说的话惊人地一致:怎么感觉像杨白劳签卖身契一样。
如果看过白毛女的人,一定知道杨白劳是谁。
还记得那段经典对话:少东家,家里面实在是揭不开锅了?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你要是还不上债,我可要拿你们家喜儿抵债!
虽说知道这个人,但是杨白劳跟签手术同意书有什么联系我还真不知道,于是抱着好奇心,我下班以后赶紧补课。
原来杨白劳是影片《白毛女》中,白毛女喜儿的父亲。《白毛女》讲述佃户杨白劳与女儿喜儿相依为命,恶霸地主黄世仁想霸占喜儿,在除夕之夜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逼得杨白劳喝盐卤自杀。喜儿被抢进黄家,遭黄世仁奸污。喜儿与同村青年农民大春相爱,大春救喜儿未成,投奔红军。喜儿逃入深山,过着非人的生活,头发全白。两年后,大春随部队回乡,找到喜儿,伸冤报仇。两人结婚,过着翻身幸福的生活。
而其中一个片段,就是黄世仁逼迫杨白劳在心爱的独生女儿的卖身契上按手印的过程,真是气得人牙痒痒。
要说签手术同意书跟杨白劳硬能扯上关系,那就是按手印这个细节了,但两者之间的背景、气氛是完全不一样的。
为了弄清楚其中不同,我们必须了解手术同意书的来龙去脉。
起源
手术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权这一理念来源于1914年美国纽约上诉法院的一个判例。医生好心给病人做阑尾炎手术,摘掉了阑尾。结果病人反过头来告医院,说:我没有同意,你就摘我阑尾。我有对自己身体决定的权利,医生没有征得病人同意摘走一个器官,和打劫没什么两样,所以医院必须赔钱。后来美国纽约地方法院著名的卡多佐大法官在判决中,首次明确地提出了患者自决权这一概念,所有具有健全精神状态的成年人,都有决定对自己身体作何处置的权利。从那以后,逐渐形成了这一整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叫做医疗告知与知情权利法律体系。
知情同意权在医疗活动中的应用,其目的是对患者人权的尊重。因为手术本身就是种带有创伤性的治疗手段,所以在施行手术之前我们都必须慎重对待,而手术知情同意书则是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一种具体的表现。
什么是手术知情同意书?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手术知情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主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核心,是"知情"和“同意”。
在具体的临床实践中,关乎手术的流程如下:术前讨论(医疗小组)→手术计划→术前谈话→患方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术前准备→施行手术→手术结束后医生完成手术记录。
在术前谈话时,施行手术方(主刀医生)会向患者方讲解手术的相关内容(包括目的、风险、费用等),以保证患者对手术的主要内容充分理解,然后看是否同意接受该项手术治疗。在这里患方知情和患方同意两者缺一不可。
让患方知情,有助于减少手术前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而在患方同意的前提下施行手术,则是尊重患者自主权的法律要求。在术前谈话这一个环节里,作为病人,应该充分抓住这个与医生沟通的机会,了解清楚有关手术的重要内容,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接受手术治疗。
一般来说,手术知情同意书都是由病人本人签字的。但是在病人丧失表达能力,或是病人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由亲属或其代理人代签。其实在医院里,除了手术以外,当病人遇到如输血(包括血液制品)等特殊的治疗或检查时,也是需要签订相关的知情同意书的。
手术知情同意书是医生的免责金牌吗?
经历过手术的病人往往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手术前的谈话时,医生让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字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里面,列举的可能发生的手术风险和并发症,会有十多项甚至更多,看下来颇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似乎签字上了手术台,等待病人自己的可能是"九死一生"。
在很多病人眼里医院让病人签字只是为了推卸责仼,以便出了事医院不用负责。
其实这是一种偏见一一通过手术知情同意书,如实地告知病人方手术的相关风险,医院非但不是在试图推卸责任,相反恰恰是尽了告知责任的表现。
"知情→同意→接受手术"是手术病人必经的三部曲。
因此,这是为了证明病人是在"知情并且同意的情形下接受手术治疗的”。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医院要施行手术的话,必须要有病人方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医务人员可以向患者推荐治疗方案,但是同不同意、选不选择,最终还是要由患者方面决定。
手术同意书的设计,并不是为了便于医院推卸一切医疗责任(事实上真出了问题的话也推卸不了),而是为了要患者表示对于治疗情况知情,并且授权医生开展治疗。
它只是一个文字记录,一种通过规范的方式进行事先告知的过程,这是有关法律要求医院方面必须做的工作。如果医院不履行知情同意这个环节,反倒是医院的过失。
安排手术的医生目的是为了救助病人,医生有告知的义务。
而很多手术以目前的科学水平是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的,医院只是把这种客观风险如实地向患方说明。
另一方面,很多可能的风险,在医生的努力下是可以降到最低的,所以病人也完全不必因为杞人忧天而不敢签字。
至于病人们关心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不是医生的免责金牌问题,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一一没有哪一位外科医生,会很傻很天真地以为只要病人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的话,自己做任何手术都百无禁忌了。
原因在于,即便是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假如发生了情况,有关权威部门也一样会对相关责任进行认定一一无论在中国还是国外,都有相关的一些真实案例如某一位于手术医生,因某种原因被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即使他手里握有病人的手术知情同意书)。
这个道理,就好比我们去游乐场玩过山车一样一一在过山车场地入口处,都会有专门的风险警示告知。而作为游客的你,经过入口买了过山车的票,就意味着你对相关的风险有所了解,并希望进场去玩过山车。
但买了过山车门票,并不代表:假如过山车失事了,游乐场就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调查证明游乐场存在人为的过失造成了事故,法院一样会追究游乐场的相关责任。
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就好比玩过山车买了门票一样,只代表知情并且同意接受一项有风险的治疗手段"不代表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用负责”。
如果经权威部门鉴定后,认定医院有责任,那么该如何处理都会按相关法规进行,并不存在仅凭一纸手术知情同意书就能使失责的医生逍遥法外的情况。
所以,病人完全不必将手术知情同意书看成一纸"生死状"事实上根本没那么恐怖。
了解了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什么,你还会觉得按手印的时候像杨白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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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