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让弱视伴随你的孩子一生
弱视,是指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而且矫正视力又达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低下和视力不能矫正。弱视按程度分为轻度弱视(视力0.8~0.6)、中度弱视(视力0.5~0.2)、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就开始。弱视发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发病率在儿童中占3%左右,根据病因不同弱视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共5类。
许多家长误以为弱视等同与近视,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引起的看远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弱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比近视大得多。因为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而弱视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可能无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及、自信心及工作前途等。
弱视治疗的疗效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成人后治疗无望。因此,弱视的早期发现及诊断非常重要。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弱视的治疗方法很多,包括遮盖法、压抑疗法、光栅疗法、后像法及红色滤光疗法、精细作业训练及同视机训练等等,根据不同的弱视类型选择一种或数种方法。弱视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及时和正确治疗,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当大。弱视的治疗不是一朝一夕,除了医生检查、指导外,更需要孩子和家长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可能半途而废,造成终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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