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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荣 三甲
张桂荣 主任医师
大庆龙南医院 妇产科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治指南

7068人已读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为 0.5%~3.0%,是 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死因之一[1] 。妊娠合并心 脏病包括既往有心脏病病史的妇女合并妊娠,常见 为先天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结构异 常性心脏病以及非结构异常性的心律失常等;也可 以是妇女妊娠期间新发生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 压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心肌病等。妊娠期和分 娩期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将增加心脏负担,贫血、低 蛋白血症和感染等不良因素可以导致心功能下降, 双胎、羊水过多和子痫前期等产科因素可诱使心脏 病加重,可出现心力衰竭(心衰)、恶性心律失常、肺 动脉高压危象、心源性休克和栓塞等危及母儿生命 的严重心脏并发症。

孕期保健工作中要关注孕产妇的心脏情况。

对所有确诊或疑似先天性或获得性心脏病的妇女, 尽可能在孕前进行风险咨询和评估;所有合并心脏 病的孕妇均应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对孕后新发心脏 病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应行心脏相关的辅助检查; 心脏病高危患者应接受多学科诊治和监测;对心脏 病患者孕期应加强母儿监护,应能识别严重的心脏 并发症并及时会诊和转诊;对合并有遗传关联明显 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病的患者,有条件时应提供 遗传咨询,并关注胎儿心脏的发育状况;对心脏病 患者要根据心脏病种类和心功能分级选择合适的 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围分娩期要重点保护心功 能并预防感染。

一、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分类

临床上常将妊娠合并心脏病分为结构异常性 心脏病和功能异常性心脏病两类,但妊娠期高血压 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心肌病属妊娠期特有的心 脏病。

(一)结构异常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包括先天性心脏 病、瓣膜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病和心脏肿瘤等[2] 。

1. 先天性心脏病:

指出生时即存在心脏和大血 管结构异常的心脏病,包括无分流型(主动脉或肺 动脉口狭窄、Marfan 综合征、Ebstein 综合征等)、左 向右分流型(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 闭等)和右向左分流型(法洛四联症、艾森曼格综合 征等)。轻者无任何症状,重者有低氧或者心功能 下降导致的母儿临床表现,结合心电图和超声心动 图可诊断。复杂性或诊断困难的病例可借助特殊 途径的检查如超声心动图、影像学检查,甚至心 导管。

2. 瓣膜性心脏病:

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瓣膜形 态异常和功能障碍统称为瓣膜性心脏病,包括二尖 瓣、三尖瓣、主动脉瓣和肺动脉瓣病变,累及多个瓣 膜者称为联合瓣膜病。最常见的原因是风湿性心 脏病,部分患者是先天性瓣膜异常。依据病史、成 年或妊娠后有心功能下降、检查中发现心音改变和 功能障碍等表现、以及超声心动图示瓣膜形态异常 进行诊断。

3. 心肌病:

由心室的结构改变和整个心肌壁功 能受损所导致的心脏功能进行性障碍的一组病变, 包括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肌病,依据病变的主要特征 分为扩张型心肌病和肥厚型心肌病。以心脏扩大、 心肌壁增厚、心功能下降和常伴发心律失常为特 点,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心肌酶、心电图和心脏超 声心动图等进行诊断。

(二)功能异常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功能异常性心脏病主要包括各种无 心血管结构异常的心律失常,包括快速型和缓慢型 心律失常[3] 。快速型心律失常是临床上常见的心脏 病,包括室上性心律失常(如房性和结性早搏、室上 性心动过速、房扑和房颤),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 早搏、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缓慢型心律失常包 括窦性缓慢型心律失常、房室交界性心率、心室自 主心律、传导阻滞(包括窦房传导阻滞、心房内传导 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等以心率减慢为特征的疾病, 临床常见的有窦性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房室传导阻滞。功能异常性心脏病以心电和传导异常、起搏点异常为主要病理生理基础,借助临床 表现、心电图或24 h动态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 排除结构异常等进行诊断。

(三)妊娠期特有的心脏病

孕前无心脏病病史,在妊娠基础上新发生的心 脏病,主要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 心肌病。

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孕前无心脏病 病史,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基础上出现乏力、心悸、 胸闷,严重者出现气促、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 痰、双肺大量湿性啰音等以左心衰为主的心衰表现 和体征,心电图可以发现心率加快或出现各种心律 失常,部分患者心脏超声检查可以有心脏扩大和射 血分数下降,严重者生化检测心肌酶学和B型利钠 肽(BNP)异常升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展至严重阶段的并发症。

2. 围产期心肌病:

是指既往无心脏病病史,于 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之间首次发生的、以累及心 肌为主的扩张型心肌病,以心功能下降、心脏扩大 为主要特征,常伴有心律失常和附壁血栓形成。通 过发病时间、病变特征及辅助检查确立诊断。

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

(一)病史

1. 孕前已确诊心脏病:

妊娠后保持原有的心脏 病诊断,应注意补充心功能分级和心脏并发症等次 要诊断。关注孕前的活动能力,有无心悸、气短、劳 力性呼吸困难、晕厥、活动受限、高血红蛋白血症等 病史。部分患者孕前有心脏手术史,如心脏矫治 术、瓣膜置换术、射频消融术、起搏器置入术等,要 详细询问手术时间、手术方式、手术前后心功能的 改变及用药情况。

2. 孕前无心脏病病史:

包括因为无症状和体征 而未被发现的心脏病,多为漏诊的先天性心脏病 (房、室间隔缺损)和各种心律失常以及孕期新发生 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或围产期 心肌病。部分患者没有症状,经规范的产科检查而 明确诊断;部分患者因心悸、气短、劳力性呼吸困 难、晕厥、活动受限等症状,进一步检查而明确诊断。

3. 家族心脏病病史:

关注家族性心脏病病史和 猝死史。

(二)症状和体征

1. 症状:

病情轻者可无症状,重者有易疲劳、食 欲不振、体质量不增、活动后乏力、心悸、胸闷、呼吸 困难、咳嗽、胸痛、咯血、水肿等表现。

2. 体征:

不同种类的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有其 不同的临床表现,如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口唇 发绀、杵状指(趾);有血液异常分流的先天性心脏 病者有明显的收缩期杂音;风湿性心脏病者可有心 脏扩大;瓣膜狭窄或关闭不全者有舒张期或收缩期 杂音;心律失常者可有各种异常心律(率);金属瓣 换瓣者有换瓣音;肺动脉压明显升高时右心扩大, 肺动脉瓣区搏动增强和心音亢进;妊娠期高血压疾 病性心脏病者有明显的血压升高;围产期心肌病者 以心脏扩大和异常心律为主;部分先天性心脏病修 补手术后可以没有任何阳性体征;心衰时心率加 快、第三心音、两肺呼吸音减弱、可闻及干湿性啰 音、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肝脏肿大、下肢水肿等。

(三)辅助检查

根据疾病的具体情况和检测条件酌情选择下 列检查。

1. 心电图和24 h动态心电图:

(1)心电图:常规 12 导联心电图能帮助诊断心率(律)异常、心肌缺 血、心肌梗死及梗死的部位、心脏扩大和心肌肥厚, 有助于判断心脏起搏状况和药物或电解质对心脏 的影响。

(2)24 h动态心电图:可连续记录24 h静息 和活动状态下心电活动的全过程,协助阵发性或间 歇性心律失常和隐匿性心肌缺血的诊断,并能提供 心律失常的持续时间和频次、心律失常与临床症状 关系的客观资料,可为临床分析病情、确立诊断和 判断疗效提供依据。

2. 超声心动图:

是获得心脏和大血管结构改 变、血流速度和类型等信息的无创性、可重复的检 查方法,能较为准确地定量评价心脏和大血管结构 改变的程度、心脏收缩和舒张功能。新近发展的三 维重建超声心动图、经食管超声心动图、负荷超声 心动图和血管内超声分别为更全面地显示心脏和 大血管的立体结构、为经胸超声不能获得满意图像 (左心耳部血栓、感染性心内膜炎、主动脉夹层等)、 隐匿性或原因不明的缺血性心脏病的早期诊断提 供了新的检查方法[4] 。

3. 影像学检查:

根据病情可以选择性进行心、 肺影像学检查,包括X线、CT和MRI检查。

(1)胸部 X线:可显示心脏的扩大、心胸比例变化、大血管口 径的变化及肺部改变。

(2)多层胸部 CT:对于复杂 心脏病有一定意义,但在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中 CT应用较少。孕妇单次胸部X线检查时胎儿接受 的 X 线为 0.02~0.07 mrad;孕妇头胸部 CT 检查时 胎儿受到的照射剂量<1 rad,距离致畸剂量(高于5~10 rad)差距较大[5] ;但因X线是影响胚胎发育的 不良因素,在妊娠早期禁用,妊娠中期应慎用,病情 严重必须摄片时应以铅裙保护腹部。

(3)非增强的 MRI:用于复杂心脏病和主动脉疾病,非增强的 MRI检查对胚胎无致畸的不良影响。

4. 血生化检测:

(1)心肌酶学和肌钙蛋白:心肌 酶学包括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 MB (creatine kinase isoenzyme MB,CK-MB),CK、CK-MB 和心肌肌钙蛋白(cardiac troponin,CTn)水平升高是 心肌损伤的标志。

(2)脑钠肽:包括脑钠肽(即 BNP)、BNP 前体(pro-BNP)、氨基酸末端-BNP 前体 (NT-pro-BNP)。心衰患者无论有无症状,血浆 BNP、pro-BNP、NT-pro-BNP 水平均明显升高,并且 随心衰的严重程度而呈一定比例的增高。临床上 以治疗后BNP、pro-BNP、NT-pro-BNP比治疗前基线 水平的下降幅度≥30%作为判断治疗效果的标准, BNP、pro-BNP、NT-pro-BNP的检测可作为有效的心 衰筛查和判断预后的指标,可以检测其中任意1项[6] 。

(3)其他:血常规、血气分析、电解质、肝肾功能、凝 血功能、D-二聚体等,根据病情酌情选择。

5. 心导管及心血管造影:

心导管及心血管造影 检查是先天性心脏病,特别是复杂心脏畸形诊断的 “金标准”。因超声心动图、MRI等无创检查技术的 发展,其目前仅适用于无创检查不能明确诊断的先 天性心脏病、测量肺动脉高压程度以及用作降肺动 脉靶向药物的给药途径。因需要在X线直视下操 作,妊娠期必须应用时需要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 铅裙保护腹部下进行,并尽量缩短操作时间和减少 母儿接受射线的剂量。

三、妊娠风险评估

(一)心脏病患者妊娠风险的分级及管理要求

为了尊重生育权利,同时便于临床医师具体应 用,本共识参考WHO心脏病妇女妊娠风险评估分 类法[7-9] ,结合中国育龄期妇女心脏病疾病谱的特 点,制订了如下的心脏病妇女妊娠风险分级表;同 时,为保障心脏病孕妇能够得到产科、心脏内外科、 重症监护科等多学科的联合管理,制订了不同级别 医院承担不同严重程度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治的分 层管理制度,以使心脏病孕妇分层管理更加规范、 有序、安全、有效。见表1。

(二)心功能评估

目前临床上,孕妇心功能的判断仍然以纽约心 脏病协会(NYHA)的分级为标准[10] ,依据心脏病患者 对一般体力活动的耐受情况,将心功能分为4级,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Ⅱ级:一般体力活动 略受限制;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Ⅳ级:作 任何轻微活动时均感不适,休息时仍有心慌、气急 等心衰表现。见表2。NYHA心功能分级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学,不 依赖任何设备,但孕妇妊娠期生理性心率加快、孕 晚期的胸闷、气促等因素可能会干扰心功能的准确 判断。临床医师要仔细分析,既不能过多考虑妊娠 生理变化而忽略了心脏病及心功能下降,也要避免 过度诊断。 有条件时进行心脏超声心动图检查,测定心房 心室大小和心脏射血分数等可以作为客观评价指 标评估心功能,但目前尚缺乏多中心大样本量的孕 妇不同妊娠时期的生理数据,有待研究。BNP 或 pro-BNP可以很好地预测和判断心衰,动态监测更 有指导意义,但孕妇与非妊娠的心脏病患者有何区 别、部分心肌肥厚患者的判断结果有误,尚需进一 步研究[11-12] 。

(三)心脏病妇女的孕前和孕期综合评估

1. 孕前的综合评估:提倡心脏病患者孕前经产 科医师和心脏科医师联合咨询和评估,最好在孕前 进行心脏病手术或药物治疗,治疗后再重新评估是 否可以妊娠。对严重心脏病患者要明确告知不宜 妊娠,对可以妊娠的心脏病患者也要充分告知妊娠 风险。

2. 孕早期的综合评估:应告知妊娠风险和可能 会发生的严重并发症,指导去对应级别的医院规范 进行孕期保健,定期监测心功能。心脏病妊娠风险 分级Ⅳ~Ⅴ级者,要求其终止妊娠。 3. 孕中、晚期的综合评估:一些心脏病患者对 自身疾病的严重程度及妊娠风险认识不足,部分患 者因没有临床症状而漏诊心脏病,少数患者妊娠意 愿强烈而隐瞒病史涉险妊娠,就诊时已是妊娠中晚 期。对于这类患者是否继续妊娠,应根据妊娠风险 分级、心功能状态、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患 者及家属的意愿和对疾病风险的了解及承受程度 等综合判断和分层管理。妊娠期新发生或者新诊 断的心脏病患者,均应行心脏相关的辅助检查以明 确妊娠风险分级,按心脏病严重程度进行分层管理。

四、妊娠期主要的严重心脏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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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是可危及母亲生命的主要心脏并发症。

1. 急性和慢性心衰:

(1)急性心衰:以急性肺水肿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左心衰多见,常为突然发病

患者极度呼吸困难,被迫端坐呼吸,伴有窒息感、烦躁不安、大汗淋漓、面色青灰、口唇紫绀、呼吸频速、 咳嗽并咳出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体检除原有的 心脏病体征外,心尖区可有舒张期奔马律,肺动脉 瓣区第二心音亢进,两肺底部可及散在的湿性啰 音,重症者两肺满布湿性啰音并伴有哮鸣音,常出 现交替脉。开始发病时血压可正常或升高,但病情 加重时,血压下降、脉搏细弱,最后出现神志模糊, 甚至昏迷、休克、窒息而死亡。应重视早期心衰的 表现:1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2休 息时,心率超过 110 次/min,呼吸超过 20 次/min;3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4肺底出现少量持续性 湿性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2)慢性心衰:

(1)慢性左心衰:主要表现为呼吸 困难,轻者仅于较重的体力劳动时发生呼吸困难, 休息后好转;随病情的进展,乏力和呼吸困难逐渐 加重,轻度体力活动即感呼吸困难,严重者休息时 也感呼吸困难,甚至端坐呼吸。

(2)慢性右心衰:主要为体循环(包括门静脉系统)静脉压增高及淤血 而产生的临床表现,上腹部胀满、食欲不振、恶心、 呕吐,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水肿是 右心衰的典型表现,体质量明显增加,下肢、腰背部 及骶部等低垂部位呈凹陷性水肿,重症者可波及全 身,少数患者可有心包积液、胸水或腹水[13]。

一旦发生急性心衰,需要多学科合作抢救,根 据孕周、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母儿情况综合考虑终止 妊娠的时机和方法。慢性心衰有疾病逐渐加重的 过程,更主要的是应严密关注疾病的发展、保护心 功能、促胎肺成熟、把握好终止妊娠的时机。

2. 肺动脉高压及肺动脉高压危象:

肺动脉高压 的诊断标准是在海平面状态下、静息时,右心导管 检查肺动脉平均压(mPAP)≥25 mmHg(1 mmHg=0.133 kPa)。临床上常用超声心动图估测肺动脉压力。

肺动脉高压的分类:

(1)动脉性肺动脉高压 ;(2)左心疾病所致肺动脉高压;(3)缺氧和(或)肺部疾病引起的肺动脉高压;(4)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5)多种机制和(或)不明机制引起的肺动脉高压[14]。

心脏病合并肺动脉高压的妇女,妊娠后可加重 原有的心脏病和肺动脉高压,可发生右心衰,孕妇 死亡率为 17%~56%,艾森曼格综合征孕妇的死亡 率高达 36%[15]。因此,肺动脉高压患者要严格掌握 妊娠指征,继续妊娠者需要有产科和心脏科医师的 联合管理。

肺动脉高压危象是在肺动脉高压的基础上发 生肺血管痉挛性收缩、肺循环阻力升高、右心排出 受阻,导致突发性肺动脉高压和低心排出量的临床 危象状态。主要表现为患者烦躁不安、个别患者有 濒死感,心率增快、心排出量显著降低、血压下降、 血氧饱和度下降,死亡率极高。肺动脉高压危象常 在感染、劳累、情绪激动、妊娠等因素的诱发下发 生,产科更多见于分娩期和产后的最初 72 h 内。一 旦诊断为肺动脉高压危象,需要立即抢救。

3. 恶性心律失常:

是指心律失常发作时导致患 者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出现血压下降甚至休克,心、 脑、肾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是孕妇猝死和心源性 休克的主要原因。常见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快速 房扑和房颤、有症状的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多源性 频发室性早搏、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 过速、室扑和室颤等类型。妊娠期和产褥期恶性心 律失常多发生在原有心脏病的基础上,少数可由甲 状腺疾病、肺部疾病、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等诱 发。妊娠期恶性心律失常可以独立发生,也可以伴 随急性心衰时发生,严重危及母亲生命,需要紧急 抗心律失常等处理。

恶性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首先针对发生的诱因、类型、血流动力学变化对母儿的影响、孕周综合 决定尽早终止心律失常的方式,同时,防止其他并 发症,病情缓解或稳定后再决定其长期治疗的策 略。目前没有抗心律失常药物在孕妇使用情况的 大样本量临床研究,孕期使用必须权衡使用抗心律 失常药物的治疗获益与潜在的毒副作用,尤其是对 于继续长期维持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孕妇,选择 哪一类药物、什么时候停药,须结合患者心律失常 的危害性和基础心脏病情况而定[7]。对于孕前存在 心律失常的患者建议孕前进行治疗。

4. 感染性心内膜炎:

是指由细菌、真菌和其他 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螺旋体等)直接 感染而产生的心瓣膜或心壁内膜炎症。瓣膜为最 常受累的部位,但感染也可发生在室间隔缺损部 位、腱索和心壁内膜。

主要临床特征:

(1)发热:是最常见的症状,90%以上的患者都会出现发热。

(2)心脏体征:85%的患者可闻及心脏杂音,杂音可能 是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瓣膜病所致,也可能是 感染造成的瓣膜损害、腱索断裂或赘生物形成而影 响到瓣膜开放和关闭所致。

(3)栓塞:25%的患者有 栓塞表现。肺栓塞可有胸痛、咳嗽、咯血、气急和低 氧表现;脑动脉栓塞则有头痛、呕吐、偏瘫、失语、抽 搐甚至昏迷;内脏栓塞可致脾大、腹痛、血尿、便血 和肝肾功能异常等。

(4)血培养:血培养阳性是确诊 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重要依据。凡原因未明的发热、 体温升高持续在 1 周以上,且原有心脏病者,均应 反复多次进行血培养,以提高阳性率。

(5)超声心动图:能够了解有无心脏结构性病变,能检出直径> 2 mm 的赘生物,对诊断感染性心内膜炎很有帮助; 此外,在治疗过程中超声心动图还可动态观察赘生 物大小、形态、活动情况,了解瓣膜功能状态、瓣膜 损害程度,对决定是否行换瓣手术具有参考价值。

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治疗:根据血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选用有效的抗生素,坚持足量(疗程 6 周以上)、联合和应用敏感药物为原则,同时应及时请心脏外科医师联合诊治,结合孕周、母儿情况、药物治疗的效果和并发症综合考虑心脏手术的时机。

五、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科处理

(一)可以妊娠的心脏病患者的处理

1. 孕前准备和指导:

(1)告知妊娠风险:尽管有些患者妊娠风险分级属I~III级范围,但仍然存在 妊娠风险,可能在妊娠期和分娩期加重心脏病或者 出现严重的心脏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建 议要充分告知妊娠风险并于妊娠期动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

(2)建议孕前心脏治疗:对于有可能行矫 治手术的心脏病患者,应建议在孕前行心脏手术治 疗,尽可能纠正心脏的结构及功能异常,如先天性 心脏病矫治术、瓣膜球囊扩张术、瓣膜置换术、起搏器置入术、射频消融术等,术后再次由心脏科、产科医师共同行妊娠风险评估,患者在充分了解病情及 妊娠风险的情况下再妊娠 。

( 3 ) 补充叶酸 : 0.4 ~0.8 mg/d,或者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纠正贫血。

(4) 遗传咨询: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病的妇女,有条件 时应提供遗传咨询。

2. 孕期母亲保健:

(1)产前检查的频率:

妊娠风 险分级I~II级且心功能I级的患者,产前检查频 率同正常妊娠,进行常规产前检查。妊娠风险分级 增加者,缩短产前检查的间隔时间,增加产前检查 次数。

(2)产前检查内容:

1、产前检查内容:除常规的 产科项目外,还应注重心功能的评估,询问自觉症 状,是否有胸闷、气促、乏力、咳嗽等,有无水肿,加 强心率(律)和心肺的听诊。酌情定期复查血红蛋 白、心肌酶学、CTn、BNP(或 pro-BNP)、心电图(或动 态心电图)、心脏超声、血气分析、电解质等,复查频 率根据疾病性质而定。

2、联合管理:产科医师和心 脏内科或心脏外科医师共同评估心脏病的严重程 度及心功能。疾病严重者要在充分告知母儿风险 的前提下严密监测心功能,促胎肺成熟,为可能发 生的医源性早产做准备。

3、及时转诊:各级医院按 表1的“就诊医院级别”要求分层进行心脏病患者 的诊治,并及时和规范转诊。

(3)终止妊娠的时机:

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I~II级且心功能I级者可以妊娠至足月,如果出 现严重心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则提前终止妊 娠。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III级且心功能I级者可 以妊娠至 34~35 周终止妊娠,如果有良好的监护 条件,可妊娠至 37 周再终止妊娠;如果出现严重心 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则提前终止妊娠。心脏病 妊娠风险分级IV级但仍然选择继续妊娠者,即使心 功能I级,也建议在妊娠 32~34 周终止妊娠;部分 患者经过临床多学科评估可能需要在孕 32 周前终 止妊娠,如果有很好的综合监测实力,可以适当延 长孕周;出现严重心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则及时 终止妊娠。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V级者属妊娠禁 忌证,一旦诊断需要尽快终止妊娠,如果患者及家 属在充分了解风险后拒绝终止妊娠,需要转诊至综 合诊治和抢救实力非常强的医院进行保健,综合母 儿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3. 胎儿监测:

(1)胎儿心脏病的筛查: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后代发生先天性心脏病的风险为 5%~8%[16],发现胎儿严重复杂心脏畸形可以尽早终止 妊娠。1有条件者孕 12~13 周+6 超声测量胎儿颈 部透明层厚度(NT),NT 在正常范围的胎儿先天性 心脏病的发生率?1/1 000[17]。2先天性心脏病患 者,有条件者孕中期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孕20~24 周是胎儿心脏超声的最佳时机[18]。3常规 筛查胎儿畸形时可疑胎儿心脏异常者应增加胎儿 心脏超声检查。4胎儿明确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且 继续妊娠者,建议行胎儿染色体检查。

(2)胎儿并发症的监测:

胎儿生长发育以及并 发症的发生与母体心脏病的种类、缺氧严重程度、 心功能状况、妊娠期抗凝治疗、是否出现严重心脏 并发症等密切相关。常见的胎儿并发症有流产、早 产、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质量、胎儿颅内出血、 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死亡等。1胎儿生长发育的 监测:鼓励孕妇多休息、合理营养,必要时可予营养 治疗和改善微循环的治疗。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 限,并积极治疗。2胎心监护:孕 28 周后增加胎儿 脐血流、羊水量和无应激试验(NST)等检查。3药 物影响:妊娠期口服抗凝药的心脏病孕妇其胎儿颅 内出血和胎盘早剥的风险增加,应加强超声监测; 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应关注胎儿心率和心律。

(二)不宜继续妊娠的心脏病患者的处理

1. 孕早期的管理:

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IV~V级 者属妊娠高风险,孕早期建议行人工流产终止妊 娠,实施麻醉镇痛高危流产更好,减轻疼痛、紧张对 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结构异常性心脏病者需抗生素预防感染。

2. 孕中期的管理:

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IV级者,应充分告知病情,根据医疗条件、患者及家属意 愿等综合考虑是否终止妊娠;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V级者,或者心脏病加重,出现严重心脏并发症和 心功能下降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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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荣
张桂荣 主任医师
大庆龙南医院 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