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医生,我这个手术做好以后还需要什么治疗吗?” 这个问题是肺磨玻璃结节患者经常会问起的问题。仔细询问患者,他们关心的主要是“我需不需要化疗或者放疗”、“靶向治疗要不要做”、“我可不可以中医药调理一下”这三方面的问题。今天,逄医生给您简单解答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是用于恶性肿瘤治疗的。所以,对于手术后病理报告证实是良性病变的磨玻璃结节患者,化、放疗及靶向治疗是不需要考虑的。 化疗,是化学治疗的简称,基本原理是通过静脉、口服等途径给药,让药物随血流到达身体各处,抑制、削弱或消灭转移出原发部位的肿瘤细胞,属于一种全身治疗。“是药三分毒”,化疗通常会伴随一定程度的副反应,例如骨髓造血功能抑制、消化道反应、脱发等。不过,随着科学的进步,现在化疗药物的副反应比以前减轻了不少,而且有更好、更强的控制、减轻副反应的药物可供选择,所以化疗正变得越来越“温和”,不像以往那么“面目可憎”了。 对于病理报告证实是肺癌的患者,包括原位腺癌(AIS)、微浸润腺癌(MIA)和浸润性腺癌(IAC),是否需要化疗,决定性的影响因素是肿瘤的分期。即根据术后病理报告中的肿瘤本体情况、淋巴结是否转移、胸膜是否有播散结节、术前检查结果等信息,综合评判后得出的一个分期。一般情况下,病理分期高于II期(即II、III、IV期)的肺癌患者,是需要行术后辅助化疗的。开始时间通常是手术后1个月左右,典型方案为双药联合化疗,一般做4个疗程,间隔时间为3周。但是,对于高龄、身体状况不佳或发生严重副反应的病人,化疗应该慎之又慎。 放疗,则是放射治疗的简称。其原理是通过放射线照射肿瘤本体,或转移的淋巴结、其他器官来抑制或杀死肿瘤细胞,属于一种局部治疗。放疗的副反应主要在于射线对靶区(肿瘤)附近正常组织、器官的损伤。 对于恶性肺磨玻璃结节术后患者,放疗仅仅适用于术中病灶切除不彻底或无法完全切除的情况,希望通过射线照射,杀灭残余肿瘤组织。因而,外科医生对术中情况的准确判断和估计是最关键的决定因素。 靶向治疗,是近年来肿瘤治疗领域的一个重大进展。在肺癌方面,代表性的药物有易瑞沙、特罗凯等。给药方便,口服即可。对于存在EGFR基因特定突变的患者经常会有“立竿见影”的神奇效果。但是,药物价格比较昂贵,并且用药一、二年后多出现耐药现象。恶性肺磨玻璃结节术后,目前不推荐常规接受靶向药物治疗,除非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 关于中医药,需要明确区分“调理”还是“治疗”,二者是存在很大不同的。前者是对全身机体的调和、料理,注重固本培元、养生防病,理念温和。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疾病行目的性的纠治、医疗,理念异于调理,产发生副反应的风险也高于调理。 单行调理的话,不论磨玻璃结节良性还是恶性,患者愿意尝试,逄医生并无异议。传统医学传承千年,生命力不减,是有其道理和根基的。至于治疗,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手术后的中医药治疗可以减少或避免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所以,并不推荐恶性磨玻璃结节的患者手术后接受专门的抗肿瘤中医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