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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

寡转移放疗,使Ⅳ期肺癌生存期等同Ⅲ期,维持化疗还有必要吗

发表者:徐运清 人已读

有远处转移的无敏感基因突变的Ⅳ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标准治疗模式是:化疗+贝伐珠单抗4-6个周期,之后开始:单药化疗±贝伐珠单抗的维持治疗。

一线治疗之后的维持治疗,仅能延长1-6个月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使中位总生存(OS)达到10-16个月。

下图是几个著名的维持化疗的研究结果:(点击放大图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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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研究发现,一线化疗后、5个以下的寡转移灶的肺癌患者,对所有的病灶放疗,而不维持化疗,PFS达11.2个月,OS达到28.4个月,该研究发表在红皮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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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位总生存是28.4个月!什么概念?大家还记得著名的RTOG 0617试验吗?这是Ⅲ期肺癌同步放化疗的试验,生存期最好的组是60Gy放疗同步化疗,OS是28.7个月。也就是说,5个病灶以下的Ⅳ期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后,仅对原发灶和转移灶的放疗,而不用“单药化疗±贝伐珠单抗”的维持化疗,就能使Ⅳ期(晚期)患者的生存期提升到Ⅲ期(中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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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发表在《柳叶刀•肿瘤》杂志上的一篇相似的文章:一线化疗后,寡转移灶放疗 VS维持化疗 ,结果同样是:巩固性放疗组的无进展生存期11.9个月,明显长于维持化疗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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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研究结果在情理之中,已经研究证明:化疗后疾病进展的模式主要是原来病灶的未控。不论化疗的效果如何(CR、PR、SD等),结局是:原来的病灶还要"死灰复燃"。所以对原发灶和寡转移灶的放疗,能明显推迟复发时间,从而延长总生存期。

本文是徐运清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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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