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正式出版。在这一诊断标准制定中,我参与其中的主要工作,关于同性恋的部分有了重大的改变。诊断标准认为性指向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本身并不意味着判断能力,稳定性,可信赖性或一般社会或职业能力的损害。
很多人认为同性恋就是与同性别的个体发生性接触。事实上这个定义并不完整。同性恋者是指“他最初的性、心理、情感以及社会方面的兴趣在同性的人身上,即使这些兴趣或许并不能被完全地表达出来”。大量的理论试图解释性倾向尤其是同性恋是如何产生的。多年来,人们做了大量研究,但仍未得到确切的科学解释。尽管如此,我们一起回顾对同性恋研究的路线,对我们认识这一群体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物社会心理因素的研究
许多研究者认为同性恋倾向发生发展与生活事件,父母类型或个人心理特征相关。不愉快的异性恋经历或者缺少吸引异性的能力有时被认为是导致一个人成为或选择成为同性恋的原因。同性恋者比其他人的吸引力差是人们普遍的想法。
精神分析学理论暗示儿时的经历和与父母的关系均是同性恋产生的原因:弗罗伊德坚持认为,与父亲或母亲的关系是同性恋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在“正常”的发育过程中,我们都经历了一个“同性恋的”阶段,他认为如果男孩子与他们的父亲关系恶劣而与母亲非常亲近,他们会固定在这个同性恋阶段;而如果一个女人羡慕阴茎,那么相同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她身上。尽管这些模式在一些实例中存在,许多同性恋者不适合这个模式确实是一个事实——就是说,他们的母亲的作用不是那么突出,他们的父亲也不是在感情上远离他们。而且同时,大量的异性恋者生长也确实生长在这种广泛存在的家庭模式中。
一条研究途径是研究成年人的激素水平,一些研究者考虑到激素可能会导致同性恋。然而尚没有好的对照实验研究能够发现,在血液中异性恋和同性恋的成年男性的激素水平有什么不同。并且即使发现有固有的差异,也很难判断它们是性倾向的原因还是结果。由于受到了社会的压力,很多同性恋者经历的压力和焦虑本身就可能会影响到激素水平。许多研究者相信,成年人的激素水平与性倾向的成因无关,因为性倾向是在成年之前就已经确立了。
另外一条研究途径是研究出生前的激素水平,它们可以改变胎儿大脑的男性化和女性化的发育。一些研究者相信出生前的激素水平可以影响性倾向的形成。动物实验室研究已经证实在出生前应用激素可以使女胎男性化以及男胎女性化。这使得动物成熟后,出现另一性别的社会行为和求偶行为。
有研究报道男性同性恋者和男性异性恋者大脑结构的不同,这可能会成为性倾向起因的生物学基础。发现同性恋男性的下丘脑前角是异性恋男性的一半,而下丘脑前角是大脑中能影响性行为的部分。
第三个研究线索是提出遗传因素导致同性恋的可能性。研究者研究了三个全是男性的小组:同卵双生、异卵双生和领养的兄弟。发现当兄弟中的一人是同性恋时,另一人也为同性恋的比例在同卵双生子为52%,异卵双生子为22%,领养的兄弟为11%。一个与此类似的在女性中的研究发现了相同的模式。这些结果证明同性恋的产生的原因可能有一部分是环境因素造成的,但同卵双生子组与另外两组之间表现出的巨大差异,有力地证明了基因组成可以导致性倾向的产生。
同性恋的生物学原因的证据导致了一些重要的论点的出现。假如同性恋被发现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那么认为同性恋是非天生的这一假设将受到冲击,因为人们生物学上内在的某些东西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社会也因此可能会更加易于接受同性恋。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那些人较那些认为同性恋是选择和习得的人来说,对同性恋者采取了更加积极的,乐于接受的态度。还有,同性恋是否是生物学所导致,使得人们的观点差不多被均衡地分成了两派。在一个调查中,44%的被调查者认为同性恋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43%的人认为它是人们所不能改变的。
假如同性恋被证实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那么会产生什么额外的结果呢?其中之一是,那些责怪自己的父母或被其他人责备做了他们认为是离经叛道的事的父母,摆脱了他们的罪恶感。假如性别的不符在生物学的基础上被接受,那么社会对性别角色行为的期待可能会变得更加灵活。在另一方面,假如同性恋被展示是由生物学因素引起,并且同性恋者被标示上有生物学的“缺陷”,那么通过人工流产的方式消灭同性恋或使用生物工程学的方法去预防同性恋,或在子宫中改变同性恋,都可能会被实施。
从罪恶到病态再到正常化
在20世纪中叶,对同性恋的社会态度有了一个转变。认为同性恋者是罪人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他们是“病态”的想法所代替。医学和心理学工作者使用了很多激烈的治疗方法来努力治愈同性恋这种“疾病”。在19世纪诸如切除生殖器这样的外科手术得到开展。后来到1951年,脑白质切除术(分离大脑前叶的神经纤维的脑外科手术)作为对同性恋的一种“治疗方法”开展起来。心理治疗、药物、激素、催眠、电击疗法和厌恶疗法(在同性恋刺激的同时给予使人呕吐的药物或电击)也都曾被应用过。如今,通过几十年的研究推翻了同性恋是“病态”的观念。第一个主要的研究是对比非病态的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的适应性并没有发现两组人群有明显的差异。进一步的研究支持这些发现。贝尔和韦恩伯格总结道“那些最终对同性恋妥协的,不后悔同性恋性倾向的,和可以有效发挥性和社会作用的同性恋者,并不比异性恋男女有更多的心理压力”。
生活方式与自我接受
不能依据激素的水平和精神健康状况,把同性恋者从异性恋者中清楚的划分出来。这可以推出另一个观点: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和异性恋者的生活方式一样多姿多彩。所有社会阶层、职业、种族、宗教、以及政党的信仰在同性恋者中普遍存在。同性恋者唯一共通的特征是他们对同性别的人有情感和性满足的需求,还有他们都经历过来自于敌对他们的社会环境中的压力。
尽管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有许多的相似之处,并且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人们对他们依然存在着典型模式化的看法。大部分的典型模式与同性恋者个人的穿着打扮有关。确实有一些同性恋的人按照一些固有的形式穿着打扮和为人处事。能够辨认出是同性恋男性的特征通常包括:夸张的“女性”姿势以及紧身且华丽的衣着;相对应的,能够典型地认出是同性恋女性的典型特征包括:短发和高度“男性”化的衣着和手势。
意识到自己同性恋性倾向的重要步骤就是接受它。自我接受通常是困难的,因为它牵涉到必须克服内心对同性恋的抵触以及社会上对同性恋的憎恶的观点,由于这些困难,男性同性恋青少年尝试自杀的可能性较男性异性恋青少年高七倍。十几岁的女性同性恋者试图自杀的可能性只比正常的女孩高一点儿。孤独、缺乏自尊、以及身体和语言的羞辱通常是试图自杀的原因。对于同性恋的男女青少年来说,至少找一个支持他们、没有偏见的成年人谈谈心,是很有帮助的;家庭的支持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我们的研究与国际接轨
通过当前对同性恋的研究——美国精神病学和心理学协会不再将同性恋归为精神疾病——大多数的治疗和咨询工作者已经改变了治疗的焦点。在国内,同样有许多精神科专家共同参与制定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作为参与该工作成员之一,我们来到同性恋社区,而不是在精神科门诊中收集样本,充分说明我们对同性恋的课题是认真和开放的。这项基础性的工作对同性恋的重新认识起到重要作用。结论认为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活动不一定是异常的。如果同性恋中有的人在个人性指向或性发育过程中,曾感到焦虑、抑郁,甚至痛苦,或者感到犹豫不决,有的希望改变为异性恋。这样的情况,提供精神科医学和心理学的服务是必要的。我们这种做法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定一致。在《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中也纳入了同性恋,其表述为:同性恋者中也确实存在非和谐性同性恋需要医学帮助的人。在制定新标准时,我们至少跟踪51位同性恋者一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有6例伴有心理问题的。值得注意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美国曾经是同性恋者,但后来经过精神科或临床心理学家的医学帮助,改变为异性恋者的,他们回顾过去的同性恋状态,自己认为过去是不正常的,所以,他们积极抗议的是从精神病诊断标准里取消同性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