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先天性结构畸形项目介绍
为深入推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助力健康扶贫,让更多贫困患儿受益,2018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将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到27个省(区、市)。华西医院小儿外科被指定为救助指定科室之一。请有需要的家庭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查看您的宝宝是否符合条件。
本救助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如您的孩子符合上述条件,请在住院期间联系科室指定负责人询问具体申报事宜。
地点: 第二住院大楼三楼护士站内
联系人:罗大群老师
时间: 每周1-5上午 10:00-11:30(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常见疑问答疑
哪些人能得到救助?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临床诊断患有精神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详细病种见末尾《病种名单》)
☞年龄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
☞家庭经济团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3000元)
能够获得哪些救助?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申请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向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并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定点医疗机构对患儿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省级项目管理机构。
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资料交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备案后,报送基金会。
基金金对各省报送的患儿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通过复核的患儿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
获得受助资格的申请人将收到《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受助对象回执单》,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提供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医疗票据及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届时详见资助告知书。
流程图总结如下
申请都需要哪些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
☞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门(急)诊记录、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经济状况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或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原件)。
总结清单如下: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病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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