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后必读
发表者:熊子云 人已读
一:根据解剖部位或病变器官分类
1.De Weese分类法 按疾病解剖部位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前庭系统性眩晕或称系统性眩晕。(2)非前庭系统性眩晕或非系统性眩晕。
2.Edward 分类法 (1)颅内病变所致眩晕:包括中枢性位置性眩晕、颅内占位性病变、癫痫、脑缺血、颅脑外伤等。(2)颅外病变所致眩晕:外耳道耵聍、各种中耳急慢性炎症、中耳癌、颈静脉球体瘤、良性位置性眩晕、梅尼埃病、耳硬化症、迟发性膜迷路积水、颞骨骨折等。
3.根据病变器官分类法 (1)耳源性眩晕包括外耳、中耳和内耳疾病。(2)血管性眩晕 (3)中枢性眩晕 (4)颈性眩晕 (5)视性眩晕 (6)心血管性眩晕 (7)癔症性眩晕或精神性眩晕。
二、根据眩晕性质分类
分为真性眩晕和假性眩晕。
三、眩晕症的定位分类法和定性分类法
1.前庭系统性眩晕
(1)前庭末梢性眩晕:a 有耳蜗症状之眩晕:包括迷路内病变和迷路外病变。b 前庭病变无耳蜗症状之眩晕。c 晕动病。
(2)前庭中枢性眩晕 a 血管性 b、非血管性。
2.非前庭性眩晕
(1)眼疾病 (2)本体感觉系统疾病 (3)全身系统性疾病 (4)颈性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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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