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代华
主任医师
西安市第三医院
重症医学科
什么情况下需要入住ICU?
2345人已读
ICU收治范围:
1. 急性、可逆、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 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到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ICU不适合收治的病人:
1.脑死亡者;
2.合并急性传染病或有精神异常的病人;
3.无急性症状的慢性病病人;
4.晚期恶性肿瘤病人;
5.外科原发病未处理且对继续治疗有不利影响者;
6.疾病终末期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7.急性传染病;
8.持续性植物状态。
本文是于代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