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腔溃疡——鳞癌
据Papac(1984)报道:口腔癌的远处转移率为11.8%;舌癌的远处转移率为13.5%;头颈癌的远处转移率为30.7%。远处转移的常见部位依次是肺、骨、肝脏、消化道、脑、皮肤、肾脏。
组织学判定鳞癌的恶性程度主要根据细胞的分化程度,诸如高分化、中等分化与低分化。低恶性肿瘤细胞呈高分化,反之,高恶性肿瘤细胞呈低分化。
临床上判定鳞癌患者预后的标准包括有:①肿瘤的大小;②浸润的范围;③细胞分化程度;④病变部位;⑤淋巴结的大小与动度;⑥发病年龄;⑦有无局部或远处转移。
鉴别诊断:鳞癌溃疡为孤立性溃疡,无自限性,无明显刺激因素,多无全身前驱症状。溃疡多为无痛性,经久不愈。故易与前面所述的复发性阿弗他溃疡、创伤性溃疡、牙源性感染性溃疡、复发性单纯疱疹性溃疡、假膜坏死性溃疡相鉴别。
处理:强调早期发现与早期处理。对于原因不明性溃疡,经治疗后2周仍无愈合倾向时,则应取活检。
对于小的溃疡,最好采用切除活检。对病变范围大、疑为恶性肿瘤的病例,宜作好充分的手术准备,选作快速冰冻活检。根据病检报告决定手术方案,尽可能避免切取活检,防止肿瘤细胞扩散。
对于鳞癌的治疗,主张行综合治疗。拟行治疗方案时,宜参考国际抗癌协会设计的TNM分类。对于原发灶为T1或T2,无转移的病例,宜选用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对于原发灶为T3,T4的病例,则可采用放疗或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或姑息治疗。
对口腔鳞癌施行放疗前,宜拔出口内的病灶牙,并同时施行牙槽突成形术,保证牙槽骨具有完整的黏膜覆盖,有助于防止放射性骨坏死的发生。
头颈癌的TNM分类:
T——priMary tumor——原发肿瘤
N——cervical lymph node——颈部淋巴结
M——distant matastasis——远处转移
T1——肿瘤直径为超过2cm。
T2——肿瘤直径大于2cm,但未超过4cm。
T3——肿瘤直径超过4cm。
T4——肿瘤直径超过4cm,并累及邻近组织。
N0——临床上无阳性淋巴结。
N1——同侧可扪及单个淋巴结,大小未超过3cm。
N2——同侧可扪及单个淋巴结,大于3cm,但不超过6cm;或可扪及多个淋巴结,均未超过6cm。
N3——同侧可扪及淋巴结,大于6cm,或对侧可扪及阳性淋巴结,或双侧均存在阳性淋巴结。
M0——临床未发现远处转移。
M——临床上已发现远处转移,并在M后注明远处转移部位。
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 口腔科魏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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