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为何“爱”自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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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卫生科工作,几乎每天都能遇到自残的来访者。这种现象在男女老少中都能见到,在美国,占总人口的0.75%的人群曾经有过自残行为,这相当于200多万人。
我们尽管没有进行过确切的人口学研究数据,但据临床初步观察,自残现象多见于年轻的女孩。世界上许多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观察。例如,在英国,针对年龄在14到18岁之间的少女所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大约10%的人曾经在某个时期有过自残行为。法国的心理学家罗伯特•纳伯格在总结自残的研究数据后得出结论:少女容易受自残行为的影响,80%的自残者都是女性,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残行为的频率增加,直到20岁之后才会显著下降。不过,我们的观察是,自残现象在女大学生中也是非常常见的。这似乎表明了一个观点:自残行为似乎与女性青春期的特点有关。
很明显,自残是人们一种有意识的暴力行为,是自己对自己所施加的伤害。常见的表现是当事人用小刀片或锐利的器具划割手臂或大腿直到见血,也有些人会用烟头烫伤身体或剧烈反复地刮擦身体某些部位,在体验到肉体上疼痛后自行停止,也有一些因为受伤严重需要去医院进行伤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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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选择自残的方式呢?
法国有一项研究发现自残女孩都有过身体遭受侵犯的先例:这些病人中大约有一半曾经遭受过性侵。其它相近的因素如被家庭和学校忽视了,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学业和交友方面出问题了,出现情绪障碍了……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自残行为。加拿大的一份研究表明:女子监狱中的自残行为频率要远远高于普通大众,这种集体收押等处罚会导致一些轻度罪犯产生自残行为,她们在那里往往受到极不公平的待遇。
从深度心理学和存在主义心理治疗的角度说,这些因素都是表面现象或者说诱因,自残行为还与自残本身有关,例如:
(1)针对自己的极度愤怒;
(2)述情障碍(无法表达自己的情感);
(3)孤独、限制、无意义等存在性困境
我每次都会问自残的来访者:“当时是什么样的感觉”,“什么时候会停下自残的行为”。许多女孩会回答:“看到流血或感到疼痛时有种爽的感觉,情绪也改善了,自然就停止自残了。”还有些女孩说:“平时觉得自己像行尸走肉,自残的时候我证明了自己还活着”;“这是我的身体,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证明我的的确确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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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在主义心理治疗的角度说,与自残本身有关的自残行为与许多成瘾的背后机制类似,是当事人通过自残来寻找存在感,摆脱存在性困境的自我“疗愈”行为。这种行为之所以能减轻内心的痛苦是因流淌而出的鲜血代替了泪水。在西方文化语境中,自残行为类似于“神判行为”,都是主体为了寻找存在的权利而强加给自己的考验,并且由来已久。例如,在玛丽•居雅尔(1599-1672)的告解中就有所体现:“以前我就开始了苦修,这一切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在东方某些宗教的文化中,苦修的目的是为了“脱苦”。中国古代的女人裹小脚现象或许也是存着着“通过自残来寻找存在感”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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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身相关理论看,这些自残的女孩对身体与心理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非常明确而又关键的问题:身体与心理之间不只是一种机体上的联系,而是文化上的,是一种我们在孩童时期和青春期通过个人隐私的概念习得的联系。正如存在主义心理治疗理论中“自由与限制”的辩证关系所说,这种联系是一种有条件的自由,我们被赋予了使用身体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仅要受父母、社会、文化、宗教等强加的限制,还要受来自身体本身的限制,例如,身体会自主的衰老和退化。
从心理治疗的临床看,那些自残的女性往往具有一种将身体与心理分割开来的能力。例如,对于曾经遭受性侵的当事人,她们为了生存下去而躲藏到内心世界中去,换句话说就是,她们在放弃身体、任人蹂躏的时候保护自己精神上的私密性和纯洁性。这意味着对精神和身体联系的放弃,人类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这种观点也适用于一些从事妓女生涯的女性。电影《逃离赌城》《被遗弃松子的一生》《撒玛利亚女孩》中的女主角的状况都不就是如此吗?
因此,从深度心理学的角度说,我们可以将自残行为解读为重新建立精神与身体联系的尝试,通过自己强加给身体的,与身体一同感受的痛楚来证明这具身体依然属于她们自己;她们试图通过自残的痛楚与感受身体与精神融为一体的快乐。这或许正是她们每每在感到紧张、孤独和愤怒时自残的原因所在。通过制造痛楚,将自己与身体联系起来,能够让她们获得存在感或者快感,得到一种“天人合一”的愉悦。
总之,在存在主义心理治疗者看来,自残是个体在无意识层面针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自我“疗愈”的尝试。当然,这种“疗愈”是要付出代价的,最好还是去心理卫生科就诊,与心理治疗师一起探讨如何用建设性的方法来应对身心痛苦。——《走出绝望:心理医生教你摆脱抑郁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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