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的区别
布洛芬可加重肾损伤,严重者有致肾小管、肾乳头坏死的风险。肾功能损伤中度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
肝功能异常时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加速肝细胞中的谷胱甘肽的消耗,影响肝细胞线粒体的功能,甚至致肝细胞急性坏死。
《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2020 年)中指出,儿童肝功能损害达到以下标准:
→ ALT 或 AST 大于 8 倍参考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 ALT 或 AST 大于 5 倍 ULN,持续 2 周;
→ ALT 或 AST 大于 3 倍 ULN,伴总胆红素大于 2 倍 ULN 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 ALT 或 AST 大于 3 倍 ULN,逐渐加重,伴恶心、呕吐、乏力、右上腹痛或压痛、发热、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大于 5%;
→ 肝功能不全伴高热者。
以上情况的患者,除病因治疗外,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必要时可选用布洛芬退热。
非甾体抗炎药可抑制血小板功能,避免用于血小板计数 < 5×10⁹/L 的血小板减少症者。
布洛芬不推荐用于伴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儿,因易发生胃肠黏膜应激综合征,加重溃疡,引起胃出血、紫癜等。
《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2020 年)中指出,出血性疾病患儿伴发热时,需权衡利弊,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
《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2020 年)中指出,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哮喘,为剂量依赖性,但有哮喘病史者单次使用并不会诱发哮喘急性发作,频繁使用可增加哮喘发作风险。
布洛芬可引起哮喘,有研究显示近 1 年中有严重哮喘发作的 1~5 岁儿童,使用布洛芬后哮喘急性发作的风险高于对乙酰氨基酚。故哮喘患儿应在对其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后使用退热药物。
《儿童呼吸安全用药专家共识:感冒和退热用药》( 2009 年)中指出,布洛芬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儿童禁用。
《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规范用药的专家共识》( 2015 年)中指出,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包括阿司匹林过敏性哮喘及阿司匹林药物过敏),禁用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的药物,若需退热镇痛可考虑对乙酰氨基酚代替。
《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2020 年)中指出,对乙酰氨基酚禁用于 G-6-PD 缺乏症者。布洛芬不会直接引起 G-6-PD 缺乏症患者红细胞溶血,但溶血继发肾损伤者使用可加重肾损害,甚至发生急性肾衰竭的风险,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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