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征 — 是否将肺炎儿童收入院治疗是个体化的,取决于患儿年龄、潜在健康问题以及包括疾病严重程度在内的临床因素。小于3-6月龄的婴儿通常需要住院治疗,除非怀疑为病毒感染或沙眼衣原体(Chlamydia trachomatis)感染且患儿没有低氧血症并相对无症状。对于家人不能提供适当照护和不能保证依从治疗方案的任何年龄儿童,也需要住院。住院的其他指征包括: ●低氧血症[海平面室内空气环境下,外周毛细血管血氧饱和度(SpO2)<90%] ●脱水或不能通过经口摄入维持机体充足水分;婴儿不能进食 ●中至重度呼吸窘迫:小于12月龄的婴儿呼吸频率大于70次/分,较大的儿童大于50次/分;三凹征;鼻翼煽动;呼吸困难;呼吸暂停;呼噜音 ●中毒表现(更常见于细菌性肺炎,可能提示更严重的病程) ●存在的基础疾病可能诱发更严重的肺炎(如,心肺疾病、遗传综合征和神经认知障碍)、可能因肺炎而加重(如,代谢紊乱)、或可能对肺炎治疗效果产生不良影响(如,免疫功能受损的宿主) ●并发症(如,胸腔积液/脓胸、脓肿) ●怀疑或证实CAP是由毒力增强的病原体所致,如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或A组链球菌(group A <38Streptococcus, GAS) ●门诊治疗失败(治疗48-72小时病情加重或无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