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胎政策”已到来,你还能生吗?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自此,“三胎政策”应运而生,准备生育者都做起了孕育三胎的计划。令人尴尬的事情又来了,还记得2015年10月放开二胎政策到现在已是近6年,我们不禁要问“年近40岁的我还能生吗”?
大量的研究报道已表明,女性的年龄与生育力是呈负相关,即: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生育力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自1965年以来,总的女性不孕症发病率未见明显变化,但随着女性生育年龄的推后,因女性年龄因素所致的不孕则明显增加。2002年美国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女性不孕症发病率在15-29岁为11%,30-34岁为17%,35-39岁为23%,40-44岁为27%。同样,与年龄相关的还有流产率,流产率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丹麦人口健康登记数据显示:20-24岁妇女的自然流产率是8.9%,42岁妊娠妇女自然流产率是50%以上,而45岁妇女自然流产率高达74.7%以上。综上可知,年龄是女性生育力的致命杀手!
所以,生育力的评估成为孕前指导必不可少的一步,生育力是孕育新生命的基础。如何进行生育力评估?对于女性而言要评估卵巢的功能,对于男性而言要评估精液的质量。卵巢产生的卵子和睾丸生成的精子,就如同植物的种子,种子的有无以及质量,直接决定了新生命的有无。

目前来说,不孕(育)症的定义:是一种由多种病因导致的生育障碍状态,是生育期夫妇的生殖健康不良事件。女性无避孕性生活至少12个月而未孕称为不孕症,对男性则为不育症。
然而,鉴于年龄对于女性生育力的影响,我们建议:患者<35岁试孕1年,35岁≥患者<40岁,试孕半年,若未怀孕应积极就诊;患者≥40岁,备孕时应积极就诊指导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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