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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哪些情况下,新冠疫苗暂缓接种?

发表者:曲华伟 人已读

新冠肺炎疫苗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黑龙江省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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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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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