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段公 人已读
孕期高血糖的管理
一、孕期高血糖的危害
不同时期血糖升高对孕妇、胎儿造成影响:孕前/早孕可致畸、流产;中、晚孕可导致胎儿高胰岛素血症;远期可导致产妇、子代代谢异常。
也就是说高血糖不仅对孕妇,而且对胎儿均带来危害;不仅在孕期,而且在远期给母亲和孩子带来危害。
二、孕期高血糖的分类
1)妊娠糖尿病;2)妊娠期显性糖尿病;3)孕前糖尿病。
分类意义:1.不同类型孕期高血糖的相关危害风险不同;2.不同类型孕期高血糖的筛查方式有区别;3.不同类型孕期高血糖的产后管理有区别。
三、孕期高血糖的筛查
1)孕前糖尿病:孕前咨询+药物调整+血糖达标。
2)高危人群:
第一次产检即应筛查血糖。
如第一次产检血糖正常,则于孕24~28周行 75 g OGTT。
必要时孕晚期再次评价。
3)非高危人群
建议所有未曾评价血糖的孕妇于妊娠24~ 28周进行75 g OGTT评价糖代谢状态。
高危人群:1.有妊娠糖尿病史;2.巨大儿分娩史(>4kg);3.肥胖;4.多囊卵巢综合征史;5.一级亲属糖尿病家族史;6.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者; 7.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及 死胎史;8.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者等。
个人建议尽量孕前体检:特别是血糖和甲功。因为医学指南的制定受社会经济平均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负担的制约,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平均性,而对于目前我们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要求来说,早期检查血糖、甲功并不会增加太多经济负担,而其获益则远远大于这些其成本和疾病危害。
四、孕期高血糖的治疗
所有类型的孕期糖尿病孕期血糖目标:
空腹血糖<5.3 mmol/L;
餐后1h血糖<7.8 mmol/L;
餐后2h血糖<6.7 mmol/L。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孕期血糖控制必须避免低血糖。
1.孕期血糖<4.0 mmol/L为血糖偏低,需调整治疗方案,
2.孕期血糖<3.0 mmol/L必须给予即刻处理。
孕期管理方案:
1.饮食和运动。
2.血糖监测:血糖控制稳定或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GDM妇女,每周至少 测定一次全天4点(空腹和三餐后2 h)血糖。其他患者酌情增加 测定次数。持续葡萄糖监测适用于血糖欠佳的PGDM,尤其是1 型糖尿病患者。
3.血压监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当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时,可考虑降压药物治疗;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必须降压药物治疗。
4.体重管理:孕前肥胖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均是GDM高危因素。
5.孕期降糖药物。
产后管理
1.孕期高血糖对母儿两代人的影响不因妊娠终止而结束。
2.产后GDM停用胰岛素,PGDM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胰岛素剂量至少减少1/3。
3.鼓励母乳喂养。
4.PGDM产后管理同普通人群,妊娠期显性糖尿病产后需要重新评估糖尿病类型及糖代谢状态,GDM需进行短期及长期随 访,母儿两代人代谢相关疾病风险均明显增加。
5.GDM随访:产后6~12周行75gOGTT评估糖代谢状态。长期随访:GDM产后1年再行75gOGTT评价糖代谢状态。之后的 随访间期:无高危因素者2~3年OGTT筛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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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