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春辉
主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肛肠科
化疗、放疗结束后如何进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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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不同于常见的感冒、发热及感染性疾病,不能由症状、体征消失判断为“痊愈”。有些肠癌患者经化疗、靶向治疗和放疗等综合治疗后,癌肿得到控制甚至消失,症状缓解,身体也像“好人”一样,但1年、2年或3年后又复发了,这种情况并非罕见。特别是晚期肠癌患者,体内的癌细胞很难完全清除,到一定时间还是会重新发展起来。因此,肠癌患者定期复查、及时随诊,可以早期发现癌肿有无复发或远处转移,即使复发,这时候癌肿不大,容易治疗和控制。对肠癌化疗、靶向治疗和放疗等综合治疗后的复查和随访,在治疗后2年内,则每3个月复查一次;3~5年内,每半年复查一次;5年以后,每年复查一次,直至终身。复查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对患者身体和全身脏器功能的评估,以及检查有无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检查的手段包括体格检查、验血、X线、B超、CT或磁共振、结肠镜等,必要时还可以做PET-CT检查。肠癌患者和家属一定要遵照医生的嘱咐,定期到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复查。复查时要携带治疗前后的诊断检查报告,以备与复查时的检查结果进行比较。经过复查没发现转移或复发的征象,也不能认为万事大吉,仍应按要求坚持定期到医院复查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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