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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朝杰 三甲
付朝杰 副主任医师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科

惊厥持续状态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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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惊厥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或反复多次发作持续>30分钟,且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至发作前的基线状态,称为惊厥持续状态。如果是癫痫发作,则称为癫痫持续状态。

(1)首选苯二氮革类药物:如有静脉通道,应静脉推注地西泮,每次0.3~0.5mg/kg(单剂最大剂量10mg)静注(每分钟1~2mg新生儿0.2mg),如发作持续,必要时10~15分钟后可重复一次。

(2)苯巴比妥钠:肌注吸收较慢,不适宜用于急救的-线用药,可选用静脉制剂。负荷量10mg/kg,注射速度<25mg/min。

(3)苯妥英钠:用于惊厥持续状态。15~20mg/kg,溶于生理盐水静脉滴注,<1mg/(kg.min),24小时后予维持量5mg/(kg.d)。开始负荷量时需严密监测各项心脏功能。

(4)10%水合氯醛:用于上述治疗无效时,剂量为0.5ml/kg(50mg/kg),稀释至3%灌肠。目前国内,在没有条件很快使用静脉注射地西泮或者肌内注射咪达唑仑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首选止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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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付朝杰
付朝杰 副主任医师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