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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胜 三甲
孙胜 副主任医师
北京朝阳医院石景山院区 骨科

对于脊柱肿瘤的患者外科手术目的和指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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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治疗的主要目的包括:①彻底切除肿瘤组织并建立脊柱的长久稳定性,最终使病人得到治愈。此为脊柱肿瘤治疗的最高目标。不少良性肿瘤,某些侵占较局限的低度恶性肿瘤可通过彻底性手术切除达到这样的临床效果。近年来的一些临床研究表明,少数同时侵及脊椎前、后部结构的肿瘤也有可能得到彻底性切除。②保持或恢复脊髓及神经根功能,并有效延长病人的生存期。对于大多数转移性肿瘤和恶性程度较高、侵及范围较广或复发倾向明显的原发性肿瘤,当彻底性切除已较难实现时,可争取行肿瘤的次全切除或大部切除,解除其对脊髓或神经根的压迫;同时用内固定技术使脊柱重新获得稳定,从而使病人的神经功能得到保护,生存期得以延长。③减轻痛苦,改善病人生存质量。对于肿瘤晚期,肿瘤组织已无法被全部或大部切除,而病人又存在剧烈疼痛或严重神经功能障碍者,仍可考虑行姑息性手术,使脊髓和神经获得减压,从而使病人在短时间内的生存质量得到改善。但无论出于上述何种目的,手术指征均应以病人全身状况能够耐受手术作为重要前提。否则应视为手术禁忌。





孙胜
孙胜 副主任医师
北京朝阳医院石景山院区 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