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表者:易滨 人已读
12.28更新
住院:取消查验平诊住院患者核酸及抗原结果。
12.20更新
门诊:取消查验门诊患者核酸及抗原结果,体温测量无发热,正常就诊。
住院:平诊患者住院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检查机构不再限制为本院。
12.13更新
取消高风险、重点(关注)地区收治限制。平诊患者及陪护凭24小时内本院单采核酸阴性报告办理入院。
12.9更新
取消高风险、重点(关注)地区收治限制。平诊患者凭连续3天3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办理入院,最近一次要求为本院24小时内单采阴性报告。
11.25更新
外地低风险地区,来沪平诊患者办理入院需提供“3天2检”核酸阴性报告,2次核酸间隔24小时,且最近1次为上海市24小时内单采核酸阴性结果。本市低风险地区,平诊入院也要3天2检。3天的第1检可以在外地,第2检必须入院前24小时内完成,在上海、单采、有报告。建议第2检在上海下午或晚上做。第4天上午办理住院。
8.1更新
住院实行“1+2”模式,入院须持 24 h内单采核酸阴性证明(以报告时间为准,全国正规医疗机构均可,标准检测方法), 入院后完成两次间隔 24h以上核酸单采,结果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
7.12更新
住院实行“2+2”模式,办理入院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12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1更新:
办理入院须持24小时内单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20 更新:
门诊就医:持 72 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或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就诊。
住院:上海市及外地低风险区域(防范区),非既往新冠肺炎感染患者,住院收治调整为“1+2”模式
6.1 更新:核酸筛查实施“2+3”模式。办理入院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二次为我院24小时内单采检测。
5.7 更新:住院收治病种恢复正常,包括所有良恶性疾病,不再限于急危重症,包括需要择期治疗、复查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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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