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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刘庆华 人已读
根据《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专家意见》:恶性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应因病种及治疗阶段而异
1.实体瘤如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在内的患者,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2.血液肿瘤患者中,细胞毒性药物预期会导致严重/长期的免疫抑制的患者、接受靶向治疗的患者、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接受异体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和过继细胞疗法的患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是否接种新冠疫苗还需根据治疗阶段及方案进行判断。建议以下患者接种新冠疫苗:
(1)通过根治性手术切除治疗、目前身体情况良好的早期肿瘤患者,或已经完成放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至少 1 个月以上的康复期患者;
(2)正在接受内分泌治疗且无明显不良反应的患者;
(3)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的患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4)肿瘤控制良好、免疫力正常、处于复查阶段的患者,排除其他接种禁忌证,则可以接种。
4.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需暂缓接种;
5.内分泌治疗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的患者需病情稳定后再接种;
6.内分泌治疗联合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情况,需在联合治疗结束后且自身免疫细胞、免疫屏障恢复正常后再接种;
7.若肿瘤控制良好、处于复查阶段,但免疫力、身体状况很差,或者存在其他接种禁忌,则暂时不接种。
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及免疫治疗的肿瘤患者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不建议以下患者接种新冠疫苗:
(1)对前1剂疫苗或疫苗任何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全身性过敏反应是接种疫苗的禁忌证的患者;
(2)正在进行化疗的患者(开始化疗的 2 周前或结束化疗1-3个月后若一般情况稳定可接种);
(3)正在进行放疗的患者(放疗结束则可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4)正在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
(5)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与医师讨论,权衡利弊、知情选择后接种;
(6)晚期肿瘤患者如身体状态较差,且合并多系统疾病,是否接种新冠疫苗建议由其主治医生决定。
(7)强烈推荐癌症患者的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和为免疫缺陷患者提供医疗保健人员接种疫苗,以保护这些患者免受感染。
-----2022.5《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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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