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强
副主任医师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儿科
90 .孩子几岁开始使用生长激素治疗效果最好?什么情况可以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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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矮小在临床上强调“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孩子的年龄越小,骨骺的软骨层增生及分化越活跃,孩子生长的空间及潜力越大,对治疗的反应越敏感;另一方面,矮小儿童的治疗费用跟体重成正比,孩子的体重越重,用药剂量就越大,治疗费用就越高。
国内矮小儿童接受治疗一般比较晚,70%患儿开始治疗的年龄在10-13岁,而国外矮小儿童的治疗年龄就较小。以特发性矮身材为例,国外大部分资料中ISS患者治疗的年龄在3-4岁。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发布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 (中华儿科杂志2013年6月第51卷第6期),以国内的治疗标准来看,不同适应症的儿童建议开始治疗的年龄如下:
生长激素缺乏症(GHD):一经诊断,立即开始治疗;
特发性矮小(ISS):起始治疗的年龄为5岁;
小于胎龄儿(SGA):≥4岁身高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平均身高-2SDS;
特纳综合征(Turner):身高位于正常女性生长曲线的第5百分位数以下时即应开始GH治疗,可早至2岁时开始;
小胖威利综合征(PWS):普遍认为在肥胖发生前(通常2岁左右)开始生长激素治疗是有益的。
生长激素治疗疗程因病情需要而不同,治疗一般不短于1-2年,治疗时间过短,患儿的获益对其终身高的作用不大。例如生长激素缺乏症(CHD)的儿童,为改善身高,生长激素疗程宜长,可持续至身高满意或骨骼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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