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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前须知

利培酮治疗和诱发精神分裂症的强迫症状循证依据

发表者:王育红 人已读

1.治疗精神分裂症强迫症

Veznedaroglu等(2003)观察40例服利培酮2个月的精神分裂症的强迫症状病例,发现随着时间的延长,Y-BOCS分显著下降(P<0.05)。

⒊引起或诱发强迫症状

①脑器质性疾病:Diler等(2003)报告1例注意缺陷和长期抽动障碍的8岁男孩,服利培酮0.5mg一日三次,2周内出现强迫症状,停药则症状消失,随访8个月未再现;另1例是伴攻击的精神发育迟滞11岁女孩,利培酮1mg/d治疗10天,突然出现强迫症状,停药3天内症状消失。

②利培酮剂量大于3mg/d:Alevizos等(2002)报告6例服利培酮的病人(5例精神分裂症,1例伴有精神病性症状重度抑郁),4例引起和2例恶化强迫症状,都是在利培酮剂量大于3mg/d后短期内发生。Ke等(2004)描述3例氯氮平或利培酮治疗引起痛苦的强迫症状,服氟伏沙明、帕罗西汀或氯丙咪嗪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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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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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