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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彬
张庆彬 副主任医师
医生集团-广东 心理咨询科

认识“自杀行为”——世界预防自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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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自杀行为”——世界预防自杀日


自杀是指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它是现代社会人类的10大死因之一,在有些国家,自杀已经成为10-24岁年龄段的第二大死因,15-44岁年龄段的前3位的死因。WHO的统计数据表明,全世界平均自杀死亡率为16/10万,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平均40秒左右有1人死于自杀,每3秒有1人自杀未遂。

15岁的小红前几天喝了洗洁精,经过洗胃及对症治疗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当坐在心理咨询门诊崔孝菊医生面前的时候,依然是面色苍白,精神萎靡。她告诉崔孝菊医生,自己有自杀念头已经3年了,自杀未遂也已经是第二次,现在每天想得最多的依然是“怎样才能死掉”。还有17岁的小花,上周也吞药自杀,幸好父母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请问,这些孩子是怎么了?

9月10日是第二十个世界预防自杀日,自杀不仅伤害本人,还至少对与其有关的其他6个人在心理上产生巨大冲击,同时也会对社区和家庭在心理、社会交往及经济上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自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寿命的主要问题之一。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什么是“自杀行为”。

根据自杀发生的情况,一般将自杀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自杀死亡。自杀意念是有寻死的意向,但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自杀未遂是有毁灭自我的行动,但并未导致死亡;自杀死亡则为采取了有意毁灭自我的行动,并导致了死亡。从有自杀意念真正发展到以自杀结束生命的仅仅为少数,自杀未遂的发生率却是自杀致死的10-20倍。

自杀方法因国家、年代、年龄、性别等有所不同。如美国以枪击为主;英国以汽车尾气中毒为主;我国以服毒(药)、自缢和跳楼较多;其他的方法包括:溺水、自焚、刀伤、枪击、制造交通事故等。自杀死亡者及男性自杀者,采用暴力性手段比较多,而自杀未遂者及女性自杀者则较少采取暴力型手段。

一、自杀的危险因素

(一)

心理学因素

1.精神应激: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常成为自杀的直接原因或诱因。研究发现自杀者在自杀行动前的3个月内,生活事件的发生频率明显多于正常人,与一周内生活事件的关系更为密切。这些生活事件多具有“丧失”的特色,常引起个体明显的情绪反应,如人际冲突、被拒绝、工作或财政问题、社会地位改变、名誉受损及多重生活事件等。当个体处于某种慢性痛苦时期,这些应激事件常起“扳机”作用,触发自杀。

2.心理特征:自杀未遂者常有某些共同的心理特征:

(1)认知方式:自杀者一般存在不良的认知模式,如非此即彼、以偏概全、易走极端等,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能对自身和周围环境作出客观评价;易从宿命论的角度看待问题,相信问题所带来的痛苦是不能忍受的,无法解决的和不可避免的;对人、对事、对己、对社会均倾向于从阴暗面看问题,自卑或自尊心过强,心存偏见和敌意;缺乏洞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2)情感:自杀者通常有各种慢性的痛苦、焦虑、抑郁、愤怒、厌倦和内疚的情绪特征,他们对这种负性的情绪体验难以接受,缺乏精神支柱,绝望感尤为明显。多数自杀者表现为情绪不稳定、不成熟的神经质倾向。

(3)意志行为:具有冲动性和盲目性,不计后果等特点,常缺乏持久而广泛的人际交往,回避社交,难以获得较多的社会支持资源,适应性差,对新环境适应困难,可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冲动性是亚洲国家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

(二)

社会学因素

1.年龄:一般来说,自杀率是随着年龄而增加的,进入老年后上升更为明显,14岁以下儿童自杀死亡者少见,但近年来自杀有低龄化趋势。在年龄段分布上,多数国家呈现15~35岁及65岁以上两个高峰。老年男性是自杀率最高的人群,但近年来,约有三分之一的国家,青壮年自杀率成为最高的人群。自杀未遂者的高发年龄明显低于自杀死亡者,据估计,31~69%自杀未遂者的高发年龄在30岁以下。

2.婚姻家庭:独身、离婚、丧偶者中自杀率高于婚姻状况稳定者,混乱或冲突性的家庭关系自杀率高,关系和睦、气氛融洽的家庭关系自杀率低。在已婚者中,无子女的自杀率高于有子女者。

3.职业与社会阶层:根据WHO的文献,失业者、贫困、无固定职业者、非技术工人及高社会阶层的自杀率较高。美国的资料显示蓝领工人的自杀率最低,而从事专门职业的医生、律师、作家、音乐家、经理阶层及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杀率较高。

4.地域与信仰:世界各国的自杀率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欧洲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及原苏联加盟共和国自杀率较高,而地中海地区较低。在城乡之间,一般情况下城市高于农村,但在我国的农村自杀率高于城市。宗教对死亡的认识态度及教徒与社会的整合程度,会影响教徒对自杀的态度。

(三)

生物学因素

1.性别:一般情况下,在自杀死亡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3:1,且近50年来男性自杀率的上升快于女性,而在自杀未遂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1:3,我国男女两性的自杀率却是1:1.1。

2.神经生物学因素:对自杀者死后的脑研究揭示大脑前额叶皮质5-HT活动降低,尤以腹侧前额最为明显。大量的研究发现,自杀未遂者脑脊液中5-HT的代谢产物5-羟吲哚醋酸及前额叶5-HT转运体密度降低,且下降程度与致死性或自杀未遂的严重性呈正相关。其他的神经递质如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也可能与自杀行为有关。但是,这种改变也可能与冲动性及攻击性有关。

3.遗传:家系调查和双生子研究表明自杀行为确有一定的遗传基础,家系中有自杀者自杀风险较高。但有的学者认为,这种遗传基础可能是与精神障碍的遗传或家庭环境诱导有关。

(四)

疾病因素

1.精神障碍:研究表明,50%~90%的自杀死亡者可以建立精神障碍的诊断,其中以心境障碍最多见,其次为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及应激性障碍患者等。

2.躯体疾病:在自杀死亡者中患有各种躯体疾病者占25%~75%。大量研究表明,慢性和(或)难治的躯体疾病,如脑损伤、癫痫、帕金森病、癌症、AIDS、糖尿病、慢性肾脏、肝脏疾病等慢性疾病的自杀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但关于躯体疾病自杀的原因,推测与下述因素有关:

(1)因疾病导致的功能受限,不能参加正常的职业和社交活动;

(2)疾病导致的难以耐受的慢性疼痛;

(3)毁容带来的痛苦;

(4)因疾病系“不治之症”导致的悲观、绝望情绪;

(5)其他如经济负担、累及他人等。

(五)

其他因素

其他与自杀有关的因素包括以往的自杀经历、社会支持系统及社会交往、教育年限、战争、移民、社会经济状况及社会认可度、媒体对自杀的报道等。自杀行为虽然有神经生物学的作用,但是,单一因素不足以引起自杀。Mann等提出了应激-素质自杀行为模型,应激因素包括精神障碍、物质的滥用、负性生活事件或家庭危机等,素质涉及遗传、人格特征等。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应激与素质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自杀风险评估与识别

对相关患者进行自杀风险的评估,是预防自杀的重要一环,但是对自杀及其预防很多人存在一定的误解。

对自杀及其预防的误解及实际情况


误解

实际情况

自杀是不可能预防的

大多数自杀是可以预防的

自杀的发生是没有预兆的

自杀者在自杀前曾流露出相当多的征象

自杀的人是真的想去死

大多数自杀者是矛盾的

谈论自杀的人不会真去死

大多数自杀者曾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过自杀的意愿

自杀的人都有精神病

事实上并非如此,给自杀未遂者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会使他们觉得受到了侮辱和歧视,往往成为他们再次自杀的原因

不能与有自杀念头的人谈自杀

事实上与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可以及时发现他们的自杀企图,既可以对自杀风险进行评估,也可以使他们体会到关爱、支持和理解,降低自杀风险

有自杀行为者不需要精神医学干预

事实上自杀者即使不能被诊断为精神障碍,至少其心理状态上是不稳定的,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心理干预和适当的精神药物治疗

自杀过的人总是还会再自杀

尽管一部分人还会去再次自杀,但相当多的人是可以避免再次自杀的

危机过去也就意味着自杀风险解除

自杀者在危机干预中虽然可以缓解,但绝望的意愿仍可能使他们采取自杀行动

误解

实际情况

自杀是不可能预防的

大多数自杀是可以预防的

自杀的发生是没有预兆的

自杀者在自杀前曾流露出相当多的征象

自杀的人是真的想去死

大多数自杀者是矛盾的

谈论自杀的人不会真去死

大多数自杀者曾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过自杀的意愿

自杀的人都有精神病

事实上并非如此,给自杀未遂者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会使他们觉得受到了侮辱和歧视,往往成为他们再次自杀的原因

不能与有自杀念头的人谈自杀

事实上与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可以及时发现他们的自杀企图,既可以对自杀风险进行评估,也可以使他们体会到关爱、支持和理解,降低自杀风险

有自杀行为者不需要精神医学干预

事实上自杀者即使不能被诊断为精神障碍,至少其心理状态上是不稳定的,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心理干预和适当的精神药物治疗

自杀过的人总是还会再自杀

尽管一部分人还会去再次自杀,但相当多的人是可以避免再次自杀的

危机过去也就意味着自杀风险解除

自杀者在危机干预中虽然可以缓解,但绝望的意愿仍可能使他们采取自杀行动

(一)

自杀的动机

曾有学者描述过各种各样的自杀动机:摆脱痛苦、逃避现实、实现精神再生;通过死后进入天堂以获得人世间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信仰牺牲自己;惩罚自己的罪恶行为(现实的或想象的);保持自己道德上和人格上的完美;作为一种表达困境,向外寻求帮助和同情的行为,或影响、操纵别人的手段等。

(二)

自杀前的心理特点

自杀者在自杀前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表现为:

1.大多数自杀者的心理活动呈矛盾状态,处于想尽快摆脱生活的痛苦与求生欲望的矛盾之中,“生存还是死亡?”犹豫不决。此时他们常常提及有关死亡或自杀的话题,其实并不真正想去死,而是希望摆脱痛苦。

2.自杀行为多具有冲动性,跟其他冲动性行为一样,常被日常的负性生活事件所触发,且自杀冲动常常仅持续几分钟或几小时。

3.自杀者在自杀时的思维、情感及行动明显处于僵化之中,常常以悲观主义的先占观念看待一切,拒绝及无法用其他方式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

自杀风险的基本线索

自杀行为的发生并非完全是突然的和不可预测的,大多数自杀行为的发生存在一定的预兆,可以通过对有关因素的分析和评估,提高对自杀行为的预测和防范。自杀行为评估的基本线索有:

1.通过各种途径流露出消极、悲观的情绪,表达过自杀意愿者:自杀者在自杀前曾流露出相当多的征象,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过自杀的意愿,如反复向亲友、同事或医务人员打听或谈论过自杀方法,在个人日记等作品中频繁谈及自杀等。另外不愿与别人讨论自杀问题,有意掩盖自杀意愿亦是一个重要的危险信号。

2.近期遭受了难以弥补的严重丧失性事件:“丧失性事件”常是自杀的诱发性事件,在事件发生的早期,容易自杀,在经过危机干预后自杀的风险虽然有所下降,但绝望感仍可能使他们采取自杀行动。等到他们逐步适应以后,风险会逐步减少。

3.近期内有过自伤或自杀行为:既往行为是将来行为的最佳预测因子。当患者采取自杀并没有真正解决其问题后,再次自杀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此外,在自杀行为多次重复后,周围人常会认为患者其实并不想死而放松警惕,此时自杀的成功率将大大增加。

4.人格改变:如易怒、悲观主义、自卑和冷漠,内向、孤僻的行为,不与家人和朋友交往,出现自我憎恨、负疚感、无价值感和羞愧感,感到孤独、无价值、无助和无望,突然整理个人事务或写个人意愿等。

5.慢性难治性躯体疾病患者突然不愿接受医疗干预,或突然出现“反常性”情绪好转,与亲友交代家庭今后的安排和打算时。

6.精神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酒精及药物依赖患者是公认的自杀高危人群。有自责、自罪、被害、虚无妄想,或有命令性幻听、强制性思维、抑郁、焦虑或惊恐等症状者。有抑郁情绪的患者,如出现情绪的突然“好转”,应警惕自杀的可能。住院治疗期间患者的自杀率较高,约1/4发生于住院的第一周,1/3发生于计划出院时,1/4发生于出院后的前3个月。有人对抑郁症患者进行追踪调查时发现,出院6个月中有42%自杀,出院1年中有58%,2年中有70%。因此,抑郁症的自杀并不一定只出现在疾病的高峰期,在疾病的缓解期同样有较高的自杀风险。

三、自杀的治疗与预防

一级预防:宣传教育精神卫生相关知识。针对一般人群及潜在人群,主要内容有:

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矫正不良的认知及行为,增强应对及环境适应能力。

2.提高对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人格障碍及应激性障碍等精神障碍的识别与预防,避免讳疾忌医,丧失早诊、早治的良机。

3.减少自杀工具的获得:如加强农药和灭鼠药等有毒物质的管理;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药店出售,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和处方量,精神障碍患者的药品应由家属保管;加强枪支、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煤气去毒化,高楼防范,对某些自杀多发的场所进行巡逻、管理等。

4.对各种媒体报道进行规范和必要的限制,避免不良诱导。

二级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对有自杀危险的人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具体措施有:

1.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心理咨询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对自杀危险信号的识别和正确处理的能力,以点带面,推广普及,积极预防自杀。

2.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健康维护,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必要时可建立自杀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对自杀的防范。

3.由于照料者的忽视、讳疾忌医等,常常导致有强烈自杀企图的人自杀成功。因此,提醒和教育照料者提高对自杀的防范意识、加强社会支持,采取必要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自杀行为的发生。

4.由于自杀者在自杀前多处于矛盾状态,思维僵化,情绪及行为具有冲动性,避免“扳机”作用、及时干预常可以有效地阻止自杀行为地发生。应建立自杀预防机构,加强对自杀及自杀预防地研究和有效措施地推广,如建立危机干预中心和热线电话等,对处于心理危机的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5.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自杀预防:如对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中重度抑郁症、酒精和药物依赖或戒断状态、急性情绪危机状态下的患者,应住院治疗或留观察室观察,并加强防范;制订系统、有效的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自杀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措施;加强对出院患者的随访和防范等。

三级预防:善后处理、预防复发

降低死亡率及善后处理。包括:

1.建立自杀的急诊救治系统,提高对自杀者的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

2.发现和解决自杀未遂者导致自杀的原因,必要时采取药物和心理治疗,消除原因,预防再次自杀;

3.同情和理解有自杀行为者,不要歧视,并帮助自杀未遂者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重新适应社会。

4.适当解决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避免不断受到影响而再度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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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张庆彬
张庆彬 副主任医师
医生集团-广东 心理咨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