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窦肇华 人已读
一、概述
胫骨发育不全或缺如,也称为胫侧半肢畸形,是一种罕见的畸形,发生率约为1/1000000,往往伴有同侧股骨远端发育不良、股骨重复畸形和足跗骨骨桥等多种畸形,也可以见于一些综合征,如胫骨发育不全-缺指(趾)综合征。
二、畸形特征
胫骨发育不全或缺如者患侧小腿缩短、弯曲变形,常伴足内翻。胫骨发育不全的残存胫骨明显短于腓骨,可以近端残存或远端残存。胫骨缺如时整条胫骨缺失,小腿仅存一条腓骨。对于胫骨发育不全或缺如的分类法较多,我国外科学将其分成3种类型。
I型:为胫骨完全缺如;
Ⅱ型:为胫骨远端1/2缺如,胫骨近端和股骨远端发育较好。
Ⅲ型:只有胫骨远端发育不良,胫腓关节分离、足内翻和外踝突出为特征。
Jones 等将胫骨发育不全或缺如分为4型。
Ia型:胫骨缺如伴股骨远端骨骺发育不良;
Ib型:胫骨缺如不伴股骨远端骨骺发育不良;
Ⅱ型:胫骨远端缺如;
Ⅲ型:胫骨近端缺如;
IV型:远端胫腓骨分离。
三、超声特征
产前超声表现为小腿弯曲,难以在一个平面上显示。胫骨缺如者小腿内仅见一条腓骨强回声,且该强回声位于外侧,不与股骨构成关节。胫骨发育不全者胫骨强回声明显短于外侧的腓骨,Ⅱ型者股骨下端可见胫骨强回声与之构成关节,Ⅲ型未见胫骨强回声与股骨构成关节,可显示残存胫骨远端,IV型胫骨与股骨构成关节,但胫骨与腓骨远端明显分离,距离增大。合并其他畸形时可有相应超声表现。
胫骨缺如合并重复腓骨,需进行鉴别诊断。重复腓骨,小腿两根骨性强回声均位于外侧,粗细相当,长短可不一,常合并重复跖骨和多趾畸形。
四、临床处理及预后
胫骨发育不全或缺如类型不同,其临床处理方法不同。
I型胫骨缺如患儿常需截肢处理,拒绝截肢者可采取非手术治疗方法,如采用Ilizarov 固定器。
Ⅱ型常采取非手术治疗,采取胫骨、腓骨近端融合,腓骨和距骨融合,并同时矫正足畸形。II型病变宜行跟腓融合,以稳定后足,改善足的功能。
散发病例再发风险低,家族性常染色体显性或隐性遗传再发风险为50%或25%。
根据《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内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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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