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语音转文字,不保证准确,仅供参考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女性,如果在进行抗病毒治疗期间发现怀孕了,如果使用的是干扰素治疗的那么需要立即停止干扰素的治疗,也需要立即终止妊娠。 如果我们是服用的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是替诺福韦酯进行抗病毒治疗,那么可以继续妊娠。 如果是服用的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进行抗病毒治疗,那么我们不建议终止妊娠,可以换用替诺福韦酯或替比夫定,继续抗病毒治疗,继续妊娠。 怀孕期间如果没有进行抗病毒治疗,发现怀孕了,转氨酶异常升高,ALT,AST大于正常上限的两倍而且发现我们的这个乙肝病毒载量HBV-DNA大于10的5次方IU,那么我们可以选择替诺福韦酯或替比夫定进行抗病毒治疗,时机是在孕后期的24周-28周或者是28到32周期间进行。 如果怀孕期间发现这个转氨酶高的非常厉害,发生了肝衰竭这种情况,需要积极的保肝治疗,可能有时需要终止妊娠。 孩子出生时,我们要在12小时之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还有乙肝疫苗的第1针,注射乙肝疫苗通常是三针,在第1个月和第6个月的时候,都要各注射一针,等孩子7月龄或8月龄的时候检查乙肝五项,看孩子是否产生保护性抗体。 生产以后我们是需要停药的,停药以后,如果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还有乙肝疫苗,是可以母乳喂养的,如果在哺乳期发现转氨酶异常升高,五倍正常上限以上而出现一些肝衰竭的一些情况的时候,而我们需要停止母乳喂养,及时启动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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