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亚松
主任医师 教授
科主任
小儿精神科钱昀
主任医师
3.8
小儿精神科赵志民
副主任医师
3.7
小儿精神科程文红
主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徐筠
副主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陈静
副主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刘文敬
主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范娟
主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刘漪
主任医师
3.5
小儿精神科禹顺英
主任医师 副研究员
3.5
陈建玲
副主任医师
3.7
小儿精神科孙扬
主治医师
3.4
精神科何怡发
副主任医师
3.7
小儿精神科杨卫敏
副主任医师
3.4
小儿精神科江文庆
副主任医师
3.4
小儿精神科周琳琳
主治医师
3.4
小儿精神科张桦
主治医师
3.4
小儿精神科陈静
主治医师
3.4
小儿精神科李焱
主治医师
3.4
儿童青少年心理刘真
心理治疗师
3.3
1、我们知道精神科较为特殊,没有很多的检查手段可以使用,那么对于初诊的患者和家属提供的患者病史资料需要哪些内容?从最早发现异样情况至就诊时的主要表现,发病以后的精神状态,睡眠情况,进食情况,大小便情况,体重变化情况,既往身体有无重大疾病(如史头颅外伤史),个人史(一般发育情况,母孕期情况,喂养情况,生产情况,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与人相处情况,病前性格),家族史(两系三代精神疾病情况)。2、初诊多长时间可以确诊?不同的病种需要不同的时间,并且经过不同时间段的精神检查,辅助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如果症状比较典型的话,2周时间即可确诊。多数精神分裂症发病病程为1个月后至门诊可以考虑该诊断,根据患者不同的临床症状表现可以确定。初诊患者经过家属提供现病史,个人史,家族史,辅助检查等结果,再由门诊医生经过系统的精神检查予以确定患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3、首次前来就诊的患者的就医流程是什么?可以直接到科室就诊吗?患者需要在门诊就诊,不可以直接到科室就诊。就医流程4、复诊的患者需要提供哪些情况资料?·患者复诊时应注意在医生的门诊时间内到门诊部就诊。· 患者的复诊时间一般为上次就诊时医嘱时间,但如果怀疑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如果确实路途遥远,不方便的话,可以在当地就近复诊。· 患者复诊时需要带自己的病历检索卡、之前就诊的病历(包括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检查单(包括心理测试报告)等。·复诊时,医生需要了解患者目前的精神情况、药物使用情况心理治疗情况以及饮食、睡眠等相关情况。·复诊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相关检查。·如果孩子一切如常,没有其他异常,并且医生已经告知此次复诊不做相关检查时,复诊可以不带孩子。· 复诊需要挂号。以上仅供家长参考,具体还是应该遵医生医嘱执行。
1、如果用错药物会不会使病情恶化?如果没有疗效是否要立即停药或减药?如果用错药物会不会使病情恶化?如果是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不论是选择一代还是二代抗精神病药,对该病都是有效的,当然各个药物有各自的特点,有的适合急性期治疗,有的可能更适合维持期的治疗,但不会出现选择了某种药物会使病情恶化的现象。有种可能是使用抗精神病药时错误的使用了其它药物,比如使用利培酮药物的同时,又错误的使用了卡马西平,由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到抗精神病药的血药浓度,导致利培酮的血药浓度明显降低,在临床上,可导致精神症状的加重。对于没有疗效是否要立即停药或减药的问题,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抗精神病药的使用原则是足量足疗程治疗,如按治疗原则来治疗,疗效仍不好,一个选择是考虑两种药物合并治疗,与药理作用不尽相同的药物联用比较合适,达到预期治疗目标后仍以单一用药最好;另一种选择是换用另一种化学结构的非典型药物或典型药物,这时减药的原则是缓减原药,缓加新药,这样可以减少撤药反应及症状复燃,但也可能会增加二药合用引起的不良反应。(2)如同开始用药时要逐渐加量一样,停药也要逐渐减量,但也要考虑如果药物本身剂量很少,可以直接停药;但如剂量偏大时,最好不要骤然停药,特别像氯氮平之类的药物,不宜骤停,防止出现撤药综合征。有一种情况可以立即停药,即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严重的锥体外系不良反应,严重的恶性综合征等危害生命时,可以考虑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2、服药后出现四肢震颤、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等症状是否是药物副作用还是病症加重?如果出现副作用是否需要停药或换药?让我们先看看患者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四肢震颤、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等症状。(1)患者有不良反应时可出现上述症状。抗精神病可导致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嗜睡反应,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常表现为四肢震颤、肌张力增高、行动迟缓;而嗜睡反应亦可表现为行动迟缓和目光呆滞。(2)精神症状复杂多样,也可出现上述症状。分裂症患者可伴有焦虑情绪,焦虑发作时可有四肢震颤;亚木僵状态下可出现目光呆滞、行动迟缓;伴抑郁情绪时亦可出现目光呆滞、行动迟缓。因此,到底是药物副作用还是病症加重?要结合患者的症状特点、药物特点及症状出现和服药的时间关系等综合分析而定。如果出现药物副作用,要注意观察和及时处理,但未必需要停药或换药。锥体外系反应可以通过合并抗胆碱能药苯海索等得到控制,而嗜睡反应容易在服药前2周出现,之后会逐渐减轻、耐受。我们也可以适当减少出现副反应的药物而合并另一种抗精神病药。如果副反应实在无法耐受,可以考虑停药或换药。3、停药与换药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安全过渡?抗精神病治疗必须坚持足够剂量、足够疗程的原则,未经充分治疗(剂量不足,疗程短)就放弃治疗或频繁换药是不可取的。只有经过足够剂量、足够疗程(4-8周)无效时可考虑换用另一种抗精神病药。长期使用某一种抗精神病药后,身体处理对该药的适应状态,突然停药会影响机体的内稳态,造成身体上的不适应甚至精神症状的反复。因此停药或换药都要考虑逐量递减原则,以减少停药反应,同时在停药或换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是否有停药反应、是否有精神症状的反复。 因治疗需要而换药,如何安全过渡?常用的换药方法有:(1)部分重叠换药,递减第一种药而递增另一种药,这种换药方法较为安全可靠,也是目前临床上最为常用的一种换药方法;(2)完全重叠换药,加用新药达到治疗剂量时,然后缓慢递减前药,该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控制住精神症状,适用于精神症状顽固的患者,但是有一个两药都达到治疗剂量重叠期,也要考虑副反应的风险;(3)间隔换药,先停用第一种药物,间隔一段时间再用第二种药,该换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副反应,同时避免了两药相互作用的不良影响,但容易导致精神症状反复,因此常用于患者病情较轻、所换药物与原药会有不良影响的情况;(4)无间隔换药,立即停用第一种药而换用另一种药,该法适用于第一种药用药时间短、撤药反应小的情况。4、儿童精神分裂症是否要终生服药?精神分裂症根据病程可分为急性期治疗、恢复期治疗(巩固期治疗)、维持期治疗。急性期治疗:(1)急性期患者临床症状鲜明,以阳性症状、激越冲动、认知功能受损为主要表现,宜采取积极的强化性药物治疗,争取缓解症状,预防病情的不稳定性;(2)争取扩大基本痊愈患者的比例;(3)药物治疗建议案治疗程序进行,疗程至少4-6周;(4)根据病情、家庭照料情况和医疗条件选择治疗场所,包括住院、门诊、社区和家庭病床治疗;当患者具有明显的危害社会安全和严重自杀、自伤行为时,通过监护人同意需紧急收住院积极治疗;(5)进行家庭教育和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恢复期治疗(巩固期治疗):(1)仍以药物治疗为主;以原有效剂量坚持继续巩固治疗;疗程至少3-6个月。(2)治疗场所可继续住院结合试出院以适应社区生活;或出院门诊定期随访治疗;或社区治疗。(3)同时配合家庭教育和对患者的心理治疗。维持期治疗:(1)根据个体及所用药情况,确定是否减少剂量,把握预防复发所需剂量;(2)疗效稳定,无特殊不良反应,尽可能不换用药物;(3)疗程视患者个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2-5年,治疗场所主要在门诊随访和社区随访治疗;(4)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治疗。综上所述,儿童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要分疗程进行,根据病程、发病次数、精神症状的残留情况而有不同,总体而言首次发病的、急性起兵的、病程短的服药期不能短于2年,反复发作的患者,常常需要长期维持治疗。需要长期维持治疗的患者,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应权衡服药与停药的利弊,与家长与患者协商共同决定。5、对于不愿吃药的患儿,是否有长效的办法?对于不愿吃药的患儿,可在治疗初期选用注射典型和不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针剂等,待针剂有效、患儿恢复自知力后,可换用口服相应药物治疗。另外,也可以选用长效针剂或长效药物的方法来进行治疗,如选用五氟利多和善思达等,但长期针剂可能引起锥体外系副反应等,需要医师和家长来权衡利弊共同商量来确定长效的办法。
1、儿童精分患者的用药原则是什么? 单一用药好还是配合用药好?儿童精分患者的用药原则是:(1)儿童一旦被确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就应当开始药物治疗;(2)根据患儿临床症状群的表现,以及躯体情况,选择一种